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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郑波等辞去嘉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19 15:23: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61118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和郑波、王慧锋等2位同志的辞职报告,20161118,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波、王慧锋辞去嘉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嘉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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