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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
作者:罗飞雄 文章来源:嘉禾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5-18 16:22:1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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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人常函[2016]4号 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1、县规委会的议事决策要形成常态。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县建设山水田园嘉禾、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规划引领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定期召开县规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充分发挥常态议事决策和统筹协调作用,以更长远的眼光和更广阔的思路,开展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研究,为城乡建设发展指引方向、明晰定位。 2、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务实性。着眼于完善城市功能,摸清规划底子,完善规划目录台帐,健全规划体系,建立城乡规划信息数据平台,促进各类规划的科学编制、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保障规划龙头作用的发挥。完善城区管线规划,加强整合衔接,协调推进管线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启动抓好城市设计,对建筑高度、视觉景观、立面色彩等城市设计要素进行细致表现,使县城既整体美观和谐,又独具地方特色。规划编制要注重前期可行性论证,引入先进理念和资质等级高的编制单位,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深入现场实地勘察,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制度上保障公民对规划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认同规划。 3、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规划执行刚性。规划的编制和修改,要依法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改,在上报审批前,依法先经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县城控制性详规批准后要依法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更,确需修改要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管,确保规划有效落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4、加大执法监管和查违治违力度。健全规划行政执法责任制,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常态巡查、源头监管、联合查违力度,严控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对存量违法用地建房,摸清底子,分类处置,特别是对重点区域的违法建设行为,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依法处理到位,避免久拖不决。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服务效能,坚持有堵有疏,严格区分建房性质,对村(居)民申请建设自用房,依法依规限期审批,促推规划有效落实。 5、进一步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加强规划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统筹调度使用县乡规划人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研究办理情况。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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