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 《2017年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四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方案》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四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方案》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2017年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四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方案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嘉禾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决定,今年安排县政府四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履职情况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并交报告对象研究处理。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及《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依法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促进干部依法履职,推动部门改进工作,促进嘉禾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履职情况报告的对象和时间 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廖远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聪慧、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功武、县水务局局长李奋鸣在今年7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 三、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 履职报告对象近三年来的履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2、带班子强队伍及内部管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3、为基层服务和为民办实事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 5、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履职情况报告前的调查安排 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工作在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选举任免联络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事宜。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4个调查组,分别对报告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分组安排为: 第一组 带队领导:王土祥 组 长:曾建生 成 员:彭晓青、肖城钧、曹 娜、刘秋凤 调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廖远斌同志的履职情况。 第二组 带队领导:李仟熊 组 长:侯松 成 员:张菊娟、李建国、袁群英、毛吉武 调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聪慧同志的履职情况。 第三组 带队领导:李 瑛 组 长:李永忠 成 员:黄 斌、李 丰、陈丹 调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功武同志的履职情况。 第四组 带队领导:李佩军、肖武文 组 长:罗江兵 成 员:李玉林、李欣歆、邝雄锋、李叔强 调查县水务局局长李奋鸣同志的履职情况。 各乡镇人大要认真配合开展调查,按要求及时上报对履职报告对象的有关调查材料。 五、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一步:宣传发动。 1、6月下旬,在《今日嘉禾》报、县电视台、365备用网址谁知道等宣传媒体和宣传栏发布《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四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的决定》,并在县人大办公楼一楼悬挂征求意见箱。 2、7月上中旬,各调查组深入履职报告对象单位,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会上,一是带队领导作动员讲话;二是组织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印发的《2017年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四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方案》;三是履职报告对象作表态发言;四是对履职报告对象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民主测评。 3、履职报告对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撰写好履职报告初稿,并于7月5日前报各对口调查组。 第二步:组织调查。 1、各调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长负责,集中时间,围绕调查的内容,深入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调查。调查组要认真听取履职报告对象单位干部职工对报告对象的意见。同时还要分别听取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组织、纪监、审计、检察等部门和单位对履职报告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取汇报、走访有关人大代表和群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等形式,收集单位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全面了解掌握履职报告对象的工作情况。 2、以调查组为单位,将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于7月25日前形成审议发言材料。 第三步:会议审议。 7月底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为: ①廖远斌、王聪慧、王功武、李奋鸣四位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②各调查组及与会人员分别就四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作审议发言; ③四位局长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或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审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主任会议研究交有关部门调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查结果。 第四步:整改落实。 1、各调查组分别整理好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审定后分别向履职报告对象进行交办。 2、履职报告对象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各对口调查组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 3、各调查组对履职报告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巩固审议成果。 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履职报告对象切实改进工作,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在适当时候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履职报告对象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