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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县城区禁燃烟花爆竹的议案>》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4/24 11:36: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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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确定,将珠泉镇代表团李大雁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区禁燃烟花爆竹的议案》列为议案,交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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