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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嘉禾县舂陵河综合整治(湘江源头钟水至田心段)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决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5-12-4 12:09:49 作者:佚名

 

2015929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2015年9月29,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舂陵河综合整治(湘江源头钟水至田心段)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由嘉禾县开元融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购买服务资金58800万元,按照购买服务年限计划列入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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