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文俊同志为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行廊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王阳成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水生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文俊同志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现实表现材料及任职理由(略)
院长:黎纲要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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