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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禾县重点项目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5-12-4 15:06:44 作者:佚名

 

2015115在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侯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拟定了《嘉禾县重点项目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此前,财经工委对嘉禾县重点项目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2015-2018年,县人民政府拟确定569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续建项目208个,新建项目361个。四年重点建设项目中有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314个,非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255个。项目建设四年共投入资金544亿元,其中政府性投资共152亿元,占四年行动计划完成投资额的27.9%,非政府性投资共392亿元,占四年行动计划完成投资额的72.1%

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立足于嘉禾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四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明确,注重了民生及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项目得到加强,项目安排比较符合嘉禾实情,较为合理,政府年度财政投资额度基本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制定的保障措施具有可操作性,行动计划具有可行性。

二、几点建议

(一)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四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要与现有的项目计划相衔接,并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要结合嘉禾发展实际,根据政府财力许可情况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科学谋划年度重大和重特大建设项目,重点保证改善民生、生态环境等项目建设,做好做细所有四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年度计划有效实施。

(二)强化项目建设程序。要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四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四制”,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加强项目超预算管理,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公开,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

(三)强化项目投资绩效。要整合财政性资金,拓宽筹资渠道,充分挖掘潜力,强化资金保障。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机制,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切实提高投资效益,确保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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