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许可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王太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二、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厦蓉高速石坡头互通至行廊公路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新城区生态公园项目建设融资贷款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县城至金鸡岭公路项目融资贷款的议案》,并分别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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