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要闻 | 决议决定 | 监督视窗 | 审议意见 | 人事任免 | 乡镇人大及代表工作 | 理论研究 | 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度 | 资料库
     
     
嘉禾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肖成忠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7/4/24 11:24:19 作者:佚名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肖成忠同志为嘉禾县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

  华同志为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学东同志为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肖成忠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全解军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仕钦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欧 华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雷春燕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文成同志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肖成忠等同志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现实表现材料及任职理由(略)

相关文章: 关于听取和审议嘉禾县选举的八名郴州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
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四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的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七五”普法建设法治嘉禾的决议
 
返回】 【顶部】 【关闭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8-2012 嘉禾县人民代表大会 版权所有


网站浏览:   湘ICP备07001200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