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在嘉禾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
袁群英 |
县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先导区舂陵河综合整治(城区段)等7个项目的报告,2月28日,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对县人民政府拟实施的7个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3月1日县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又就此事项进行了研究,4月7日召开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拟实施的7个项目进行了审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地方建设快速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嘉禾县先导区舂陵河综合整治(城区段)等7个项目。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分年度实施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嘉禾县先导区舂陵河综合整治(城区段)综合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42857.14万元。
2、嘉禾县和谐路、禾仓路建设综合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43830.45万元。
3、嘉禾县塘村镇产镇融合(路网建设)综合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31471万元。
4、嘉禾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综合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12450万元。
5、嘉禾县文化演艺中心建设综合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19688万元。
6、嘉禾县仙山生态陵园建设综合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18500万元。
7、智慧嘉禾综合服务项目,投资总金额43509万元。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舂陵河综合整治等七个项目,都是事关嘉禾“十三五”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于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我县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将发挥积极作用。县人民政府实施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几点建议
1、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科学论证,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严格项目建设的各项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合法。
2、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项目设计、招投标、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等方面的规定,依法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3、强化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严格照章办事,杜绝随意变更,要严格项目及其资金的管理监督,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加强成本效益分析。严格概算、预算、决算评审,推进政府性基础设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