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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法院加强审判工作,提高司法绩效情况的调查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2-7-22 13:22:22 作者:admin
——2009年1月8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   廖晓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人大内司工委对县人民法院2008年在加强审判工作,提高司法绩效工作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这一生命线,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和考核评查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和评估工作,认真开展“大下访”活动,司法绩效得到了大幅提升,司法绩效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为构建和谐嘉禾作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2008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93件,审(执)结1121件,总和结案率93%,立案准确率、当庭宣判率、案件审结率、调解结(撤)案率、执行率等各项主要绩效指标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1、认真把好立案关,抓好审判关,提高审判质量。
县人民法院加大审判流程管理,切实抓好案件立案、开庭、裁判、送达、执行各个环节的工作,追求程序公证和实体公正的统一。一是把好立案关,加大起诉条件和证据的审查力度,立案准确度不断提高。二是把好庭审关,充分发挥主审法官的指导作用,竭力做到程序合法,认证准确,为裁判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强化裁判法律文书的质量,增强了裁判文书认证、裁判和法律适用的说理性。2008年,案件的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明显降低。
    2、优化审判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大力推行民商案件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率,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快审快结。今年以来,适用简易程序结案率达62.96%,提高了办案效率。
    3、加强审判调解,力争案结事了。
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能有效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从而减少上诉、申诉和上访等情况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诉讼调解中,要求办案人员必须树立尽可能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调解工作,2008年民事案件调解(含撤诉)485件,调解率达66.2%,对于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4、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增强法官质量意识。
为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司法绩效综合评估考评办法》,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狠抓质量评查的工作落实,建立了日常个案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和每月每季定期评查制度。对案件实体处理,审判程序方面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对发现有问题的个案,予以通报并及时指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实行了案件质量评查评分量化,把评查结果纳入了年终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对发改率高、信访率高的审判员,给予经济处罚,严格实行“法官停止审判权”的追究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全院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促进了案件的质量提高。2008年共抽查各类案件416件,案件优秀率达到98%以上。
    5、采取得力措施,尽力化解执行难问题。
为了提高法院执行率,一是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发现执行线索,利于案件的执行。二是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执行收案321件,执结267件,结案率83.18%,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树立了法律的权威,同时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低、当庭宣判率不够高。
    2、少数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如李三明与中山辰宇园林有限公司嘉禾分公司失火损害赔偿案,诉讼标的9000元,自2008年4月份开两次庭,久调不决,引起李三明上访。
    3、审判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据反映08年仍有少数案件因审判质量问题被县检察院抗诉或经当事人上诉后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少数案件判决书存在说理释明过于简单的问题。
    4、审判工作经费缺口大。目前法院面临着案件数量和办理成本大幅增加与诉讼收费大幅降低的矛盾。据了解,2008年法院受理的案件比上年翻了一番,但诉讼费收入却比上年大幅减少,致使审判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县财政预算虽有所增加,但法院仍还要靠占用其他经费才能维持基本运转。
    5、审判工作管理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不系统。目前,法院的审判管理职能较为分散,流程管理由立案庭负责,质量评查由审监庭负责,综合统计由办公室负责,不利于审判工作的管理和绩效的提高。
    三、工作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工作管理专职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绩效。
    2、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质,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
    3、进一步加大审判经费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司法审判经费缺口问题,不断促进公正司法。
    4、进一步加大审判调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率。要利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的优势,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和人民调解员的参调率,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从而真正达到化解纠纷,案结事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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