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1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宾馆餐厅会议室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对《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分别组建了工作班子,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大了《矿产资源法》的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意识有所提高;二是加大了对煤矿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实行全面、实时井下实测制度,发现超深越界行为,及时下发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打好密闭,对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的煤矿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认真落实煤矿整合“先关后整”原则,对整合合格的煤矿及时报省市办理相关手续,对依法取缔的煤矿及技改井予以了关闭和炸毁,报省市办理注销手续,并积极稳妥地处理了煤矿资源整合的有关遗留问题;四是编制、发布、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预报系统,积极争取上级采煤沉陷区治理国债资金,编制并实施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治理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加大;五是加强了各有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矿业执法工作合力,煤炭矿业秩序基本上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非煤矿山的依法管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六是人民法院对关闭煤矿企业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加大,2006年以来涉矿非诉行政案件全部执结。会议指出,我县《矿产资源法》贯彻落实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一是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效果;二是煤矿超深越界开采监管工作重治标、轻治本;三是煤矿关闭整合重整合、轻关闭;四是矿业执法重集中整治、轻成果巩固;五是国有煤矿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六是采煤沉陷区房屋、耕地等赔偿工作重协商、轻标准;七是采矿权延续登记重部署、轻落实。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下段工作中,一要进一步坚持宣传与执法同步的工作方针,把宣传寓于执法之中,以宣传促进执法,以执法落实宣传;二要按照《湖南省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对企业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分门别类,实行处罚一批,关闭一批,整合一批,严厉打击一批”的规定,对长期或屡次超深越界的煤矿予以关闭,同时,要组建工作班子,积极向湘煤集团申请调整我县煤炭资源,通过资源调整来解决全县煤矿超深越界开采的问题;三要对未落实“先关后整”的煤矿予以依法查处;四要切实加强常年性矿业执法监管工作,同时,对非法小采选矿关闭后又恢复开采的要加大整治力度,依法关闭取缔;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煤矿改制工作;六要进一步明确因采煤造成损失的赔偿标准,并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规范;七要进一步加大采矿权延续登记的执法力度。会议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书的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了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道路的养护和道路的改造升级争取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县城中华西路、人民路南段道路破烂的问题,于去年9月底得到了解决。县道肖周公路焦冲元煤矿路段,石桥至桂阳县飞仙路段,石桥石市至汉石至新田等路段路况差的问题,已有明显好转。东塔路路面障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对主干道的交通安全监管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从去年10月以来,县人民政府牵头开展了三次针对城区乱停乱摆、非法占道经营、占道修车、乱倒渣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还加强了县内主干道的交通安全监管,今年冰灾期间,县交警大队全员上路执勤,全力维护主干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四是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违法上路以及“黑的”违法经营的查处力度有所加大,去年10月以来,县政府牵头开展了两次对客运市场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违法上路的集中整治;五是道路交通安全监控技术得到一定提升,城区安装了交通安全监控平台,在两个重点路口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会议指出,我县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城区道路通行标志仍然不够完善;二是城区道路违法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占道堆放建筑材料、乱停乱摆的问题没有大的改观,塘村镇马路市场严重的问题依旧。禾仓南路、中华中路马路市场仍然存在;三是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黑的”违章营运的整治力度不够大;四是对道路交通信号的管理不严,道路见警率不够高。为此,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促进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全面好转,重点要解决违法占道停车、摆摊设点、乱倒垃圾、乱设路障、马路市场、违章载客、违章经营客运等问题;二要用铁的手腕坚持不懈地抓好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为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三要坚持不懈地完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通行标志;四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民警和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增强履责的责任感,提高上路执勤率,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的监管,实现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会议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执法调查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书的落实高度重视,特别是农机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通过努力,审议意见书提出的五条建议基本得到落实,六个需要具体整改的事项基本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关于加大农机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问题,2007年9月以来,县、乡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机推广和应用;二是关于强化依法监管的问题,县公安、农机、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强化依法管理,集中力量开展了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杜绝了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关于加强队伍建设问题,县农机局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乡镇农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农机队伍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四是关于扶持农机事业发展的问题,我县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年共补贴农机具购置135台套、资金60.23万元,充分调动了农民购机积极性;五是关于农用车监理职能移交工作,县政府组织制定移交方案,目前,移交档案已清理完毕,人员移交已经过资格审查、体检、考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将由市政府统一安排进行移交。会议指出,我县农机事业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也还存在扶持不足、队伍不全、农机作业条件不好等问题。为此,要求县政府在下段工作中一要继续加大对农机事业的扶持,抓好湘编办[2007]36号文件精神的落实;二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制度,特别是对配套资金要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三要继续抓好农机监管,继续开展农机市场清理、行业整顿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农机生产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会议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办理《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执法调查审议意见书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确定了本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监票员、计票员,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讨论通过了《嘉禾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依法任命了24名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负责人和1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5人。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国、副主任李良雄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新、李学知、李建红、张晓源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文星、邝国飞、刘从东、刘炳政、李本光、李玉萍、李红卫、李国龙、李建国、李建顺、李献玉、张翅飞、张菊娟、呼振湘、罗江兵、周慧萍、胡汉生、彭红娟、雷锦秀出席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荣伟,县委副书记肖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刘俊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建球,副县长廖兴云、李佩军,县政府助理调研员李德笑,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忠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晓晴以及县政府、县检察院提请任命人员,县法院、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