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中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报告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紧紧围绕“湖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建设目标,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共提出建议151件,其中会议期间147件,闭会期间4件。从内容上看,属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有32件,占21.2%;属道路交通建设方面的有21件,占13.9%;属城市管理与建设方面的有20件,占13.2%;属公共财政投入与管理方面的有7件,占4.6%;属教育、医疗、民政、社保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有12件,占7.9%;属国土资源方面的有12件,占7.9%;属新农合医疗方面有11件,占7.3%;属其他工作方面的有36件,占24%。从办理结果来看,代表们对答复表示满意的有138件,占91.4%;表示基本满意的有12件,占7.9%。从办理落实情况来看,建议承办单位予以采纳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5件,占23.5%;需进一步重视争取立项的有82件,占55%;因受客观条件或国家政策限制等因素制约不能或暂时无法实施的有31件,占21.5%,且均已向人大呈报了书面说明。截至目前,今年151件建议,除9月初交办的1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没有答复外,已办理答复到位的有150件,答复率99.3%,剩余一件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和答复当中。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认真办理好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设,确保件件有实效,县政府加强高度,狠抓工作落实,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办理工作力度,经常调度过问办理情况,务求工作实效。县政府督查室按照职能分工,将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整理和分类,在今年3月召开的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了代表建议交办及办理工作。县长多次强调,要按照答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好、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良性机制。3月31日,在县政府全会上对建议进行了交办,县政府主要领导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做好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议落实率和答复满意度。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交办任务后,均能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落实目标任务,并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一般、逐步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有序推进,逐件加以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为加快建议办理工作进度,县政府对建议办理实行包案责任制,县政府各分管领导亲自承办一件重点建议,并对分管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办落实。从办理情况来看,各承办单位均及时进行了研究,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办理工作责任各措施。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在建议交办会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五定”程序,层层抓落实。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奖惩机制,对于办理答复满意的建议,予以适当奖励对于不满意的建议,予以处罚并责成重新办理,直至办理满意为止。县环保局、县卫生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工作规定,建立了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在交办、分析、调研、见面、落实、答复等多个环节上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堆积,办理工作细致、扎实,办理较好。如李教成代表提出了第140号《关于在全县积极推进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的建议》,县环保局进行调研摸底,加强与县财政局的协商,争取了县财政资金支持,对创建成功的乡镇、村进行了奖励。
3、严格督查督办,提高办理效率。加快建议办理进度,协调督办是关键。为此,县政府特别注重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力度。一是通过县政府常委会议进行督办。今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的汇报,及时调度办理进度和质量,查找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要求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促力度,确保按时近期按量完成。二是把握“三个环节”进行督办。抓交办环节,促工作早布置。县政府督查室在人大会期间主动介入,掌握最新动态,会后积极分解确定责任单位,并精心组织交办会议,保证后续办理工作有条不紊。抓催办环节,促工作早落实。充分利用督查网络,按建议办理的难易程度和办理的工作要求,分门别类,分档建册,采取现场督办、电话督办、印发《督查通报》、向县政府领导发放“温馨提示卡”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督办。共印发《督查通报》2期、《督查通报》2次,向县政府领导发放“温馨提示卡”3次21份。抓反馈环节,促工作早日完成。为确保提前完成建议办理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在今年3月初就下发了通知,安排部署了建议办理回复工作,并对各承办单位工作进行了指导。此外,还对名承办单位的回复意见进行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转变交承办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要求重新予以答复,保证建议回复质量。对初次承办代表建议的单位,一方面,下发了《嘉禾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督促其认真学习,规范办理程序;另一方面,加强与初次承办代表建议单位的联系,加强沟通交流,强化现场指导,确保了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
4、突出重点难点,促进整体推进。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既突出办理重点,又注重方法,努力提高了办理时效和质量。一是对因资金原因难以落实的建议,通过适当奖补鼓励抓落实。例如李学先代表提出的第29号《关于泮头渠道白子洞段排洪渠维修立项的建议》,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田心乡政府和山田村支两委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农户用水户协会”的新模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广泛发动灌溉区群众投工投劳进行修复和管理。县水务局则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按照县水利工程建设“以奖代投”的政策,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再给予适当奖励。二是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通过向上争取抓落实。例如雷井杏、廖远斌、钟辉娟等32名代表,10个代表团提出的第63—71号《关于将计划生育手术费纳入新农合报账范畴的建议》县政府办召集10个代表团的部分代表进行了集中答复,听取了代表们对建议的答复意见,要求县新农合办积极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具体意见和方案。三是对年内计划应落实的建议,全力以赴抓落实。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后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类布置,并与2011年县委经济工作会和政府工作报告138项主要工作任务相结合,把年内能落实的建议纳入了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花大力气加以落实。
5、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与承办单位、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三者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促进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了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100%见面。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新农合办、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发扬优良传统,积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真诚征求代表对建议的办理意见,得到了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县住建局、县新农合办对于代表人数较多或相对集中的建议,召集不同乡镇和单位的代表进行了座谈,逐件进行汇报和解释说明,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科学运用网站公示了建议办理进度。为突破建议办理仅限于承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本人三方接触,而社会公众知之甚少的局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办理专栏及时公开建议办理工作动态和建议落实进展情况,三是加大了建议办理工作宣传推介力度。各承办单位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报道建议办理情况,尤其是加大对办理进度较快、效果较好的建议的宣传力度,典型带头,整体推进,自觉接受代表、群众的监督,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在县委的指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县建议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和办理满意率较之往年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建议办理工作离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个别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不够;少数承办单位在答复时仍存在措施不明确、回复不及时的现象;有的单位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存在的畏难情绪,落实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在下段工作中,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一是我督多促,勤检勤查,进一步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办理工作思路的方式。三是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切实抓好建议答复的跟踪督办。10—11月份,县政府还将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通过采取各项综合措施,力争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措施,为推进“湖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