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在嘉禾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县司法局局长 邓权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接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我个人履情况的审议意见书后,我迅速组织召开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要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针对“要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的审议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一是及时向县委领导汇报,提请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研究决定将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并予以实施,认真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及201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六五””普法及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与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了以“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为主题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水土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与城管部门联合开展了清洁文明城市创建法制宣传活动,开动法制宣传车在县城主要干道持续宣传了一个月;深入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认真开展了《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专题宣传活动,开展了以收集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深化法制教育为目的的“大下访”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村(社区)入户收集社情民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三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通过发送宣传资料、设点咨询、出宣传刊、上法制课、媒体专栏及举办法制教育漫画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使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渗透到老百姓生产生活中,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四是深入开展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嘉禾县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2011年嘉禾县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制定了《嘉禾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了以《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禁毒条例》、《湖南省禁赌条例》以及反邪、防邪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状况的好转,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五是深入开晨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县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方案。4月1日,组织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召开了“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和“法治嘉禾”创建工作研讨会议,市依治办5位领导、县政法委书记李德笑等领导出席了研讨会。与会者就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六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普法形式,以及进一步推进“法治嘉禾”,创建等问题从所在部门、行业的角度进行了广泛讨论,提出了不少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为全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县安监局被推选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现正在公示),我县2011年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针对“要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的审议意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方面落实领导责任。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人民调解的高度重视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与各乡镇,各部门签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同时,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健全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和“组织、人员、报酬、工作”四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乡镇,村(社区)和企业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力口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要求,在县驾驶员协会和城关派出所分别成立了嘉禾县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城关派出所调解室,3月份以来,已成功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等类纠纷案件4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拾万元。今年全市公安系统召开现场交流会,我们的做法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特色,亮点工作在全市进行了推广。目前,全县已建立乡镇调委会17个,村(居)调委会275个,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8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纠纷信息员)1754人,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
二是创新方法,完善措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居)每半月一次,乡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责任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严防因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影响全县社会大局稳定。3、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社会化联动解决争端的“大调解”工作格局。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制定了《嘉禾县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5、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水平。今年已对人民调解员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三是加强督导,注重实效,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强化司法行政的管理指导职能,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监督检查。5月初到全县各乡镇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半年督促检查,挖掘先进,督促后进,确保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发挥。今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7件,调解成功2416件,调解成功率达96%,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2月25日,田心乡成功调处一起异地务工意外死亡案,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制止。2月23日上午,田心乡三元村村民周土旺、周中旺两兄弟的父亲周良生在桂阳县城某药房打工期间因煤气中毒意外身亡,得知噩耗的周土旺两兄弟急忙纠集该村20多人赶到了该药房,双方剑拔弩张。田心乡调委会接到消息后立即派出3名工作人员赶往现场介入调处,通过一天多时间的艰辛调解,最终促使双方于25日达成协议,由该药店赔偿周良生家属87770元,当事双方均非常感谢。4月20日,钟水乡妥善处置一起溺水死亡事件,避免了一场集体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4月18日下午,钟水乡苟公村一名10岁小学生淹死在水塘里,其家属将矛盾直指县开发区、坦塘小学和一雷姓同学的家长。钟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夜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首先排除了坦塘小学和雷姓学生家长的过错责任;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县开发区也不是担责主体。死者家属闻此更加悲痛欲绝,其亲友则愤愤不平,准备召集人马到县里闹访。为妥善处理此事件,乡调委会从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理念出发,提出了多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案,并得到了县、乡领导的支持。4月20日下午,在钟水乡政府调解室,钟水乡政府、县开发区、政法有关单位及县民政等部门共捐资50170元,捐款当场交到了死者家属手中,调解会成了捐助会。死者家属深受感动,自愿签下了一个不上访、不借此闹事的承诺协议书。
(三)针对“要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审议意见,今年来,对全县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规苑整顿。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奖励和惩戒机制,严格规范法律工作者的代理手续;严肃问责纪律,对于违法违纪办案的机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县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提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教育他们既要办理有偿案件,又要积极主动地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今年来,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与公检法及工商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对无证执业,不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是严格把好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年检注册等关口,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准入门槛,有效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对违规违纪执业的人员坚决不予注册,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将通过年检注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在报纸上公布,在嘉禾电视节目上滚动播出,并在县法院醒目处张贴相片予以公示。六是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规定凡一年内累计被投诉三次以上且经调查属实的,暂缓其年度注册资格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取消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规范整顿,形成了公平竞争、合理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今年来,我和班子成员与全局干部职工一道,尽心竭力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工作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要求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争取领导重视和寻求部门配合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我们司法一家唱“独角戏”显然力不从心,需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大家领导思想上更进一步的关注重视,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行动上更加积极的支持配合,才能推动此项工作进一步的发展。二是经费紧张问题仍然突出。今年县财政虽然按人平2.2万元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将我局的公用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但各项专用经费包括普法经费、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等都大为减少,影响了这些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拓展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三是人员严重缺编,司法所“四权”仍没有收编。按今年县政府的三定方案,我局机关编制人数为27名,实际在编人员只有19名,缺编8人。在编人员中有4人已临近退休、离岗年龄,35岁以下人员只有3名,工人身份人员有4 名,年龄 结构搭配不合理,中层干部出现断层,6个股室负责人难以配齐,股室人员少则一名,甚至还要由其他股室人员甚至是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乡镇司法所的情况也是如此,17个司法所核定专项编制20名,实有专项编制人员9名,缺编11名。实有在编司法员中,有6人被异岗使用,1人停薪留职,实际在岗的人员就寥寥无几;同时,由于司法所“四权”在乡镇,司法所人员停薪留职、异岗使用等情况无权解决,司法行政的半壁江山面临着被掏空的局面。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缺编太多,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就个人而言,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调研、破解工作难题还有所不足,这些都有待切实改进。
三、今后的打算
我将以此次情况汇报为动力,虚心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同志们的意见,针对的问题继续整改,脚踏实地、恪尽职守,认真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实施科学管理。
(二)开拓创新,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统筹兼顾,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研究制定、实施好“六五”普法和“法治嘉禾”创建工作规划,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大力寻求部门配合,争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深入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切实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发汗行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争取编制人事部门重视,尽快招录补齐缺编人员,确保有人做事、愿意做事,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
(三)改进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执政为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勤政为民,拒腐防变、廉洁奉公。
我十分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我一定以此为鉴,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此项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