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在嘉禾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廖兴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0年7月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嘉禾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剖析原因,查找差距,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通过近10个月的整改,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我县低保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一体化、法制化发展道路。2010年,我县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先进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1、把低保工作作为“播种机”,使惠民政策广为人知。坚持把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作为落实惠民政策的前提。一是加强会议宣传。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讲解和专项部署,会后各乡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层层宣传贯彻。二是加强阵地宣传。加大阵地建设力度,实现了“七个有”,即有一间20㎡以上的办公室、一个6㎡以上的公示栏、一块统一制作的匾牌、一定数量的办公桌椅、一组以上的档案柜、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各乡镇、各社区、各村都充分利用6㎡的“城乡低保政策公开栏”,将城乡低保政策以及操作规程、申请审批程序、享受低保条件、需提供哪些资料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资料宣传。编印了2000余册《民政业务宣传手册》,采用问答形式对城乡低保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期间,发放到参会人员手中,进行了广泛宣传。四是加强培训宣传。组织召开了2次由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参加的城乡低保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城乡低保政策和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讲解,并由各乡镇对居委会、村委会的主任、低保协管员、低保评议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五是加强媒体宣传。制作了一部反映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的专题片,在嘉禾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利用《今日嘉禾》、《嘉禾工作》等主流媒体进行专版宣传。通过多渠道宣传,大力度培训,既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了解了低保政策、掌握了操作规程,又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信度。
2、把低保工作作为“催化剂”,使惠民政策实施规范。坚持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促使低保惠民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一是规范化管理低保资金。制定了《嘉禾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低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到低保对象存折里。城镇低保资金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实行按季发放。建立部门联合督查制度,县政府每年都要组织纪检、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2010年,对城乡低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还进行了专项审计。二是规范化申查低保对象。在低保对象的年度审查中严把“六关”:①培训关。将低保政策以及低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向社会公开,并培训好相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②核查关。各乡镇组织各村(社区)低保协管员对所有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和申报对象进行核查,主要是“四看四查四访”,即看低保户房产、生活用品、消费水平、身体状况,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隐性收入、就业状况、子女情况,访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邻里对象、亲朋好友,通过“四看四查四访”,全面掌握低保对象的动态。③评议关。对所有享受待遇和新申报对象进行公开评议,由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进行听证或评议,让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参与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低保对象。④审查关。将村(社区)的评议结果由各乡镇的评审团(评审团一般由乡镇党政联席会成员,县乡人大代表等组成)进行审查。③审批关。县民政局进行审批。对村(社区)的评议结果、乡镇审查结果、县民政部门的审批结果,在村(社区)的社会救助公示栏或村(社区)务公开栏进行“三榜公示”。⑥监督关。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分别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0年7月份以来,全县共受理投诉举报238起,核减不符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13人。三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农村低保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四议”: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对决议的组织实施和实施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广发、龙潭两个乡镇先行试点,目前均已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洗牌”。村委换届结束后,将结合群众工作组全县全面铺开,每个村派一名县直机关干部和一名乡镇干部指导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3、把低保工作作为“检测仪”,使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坚持强化监管,使惠民政策的落实不打折扣不走样。一是完善制度监管。制定了《嘉禾县城乡低保工作监督制度》,对低保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低保金的发放情况,低保工作机构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情况,低保业务培训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强化联合监管。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低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3个村(社区),进行入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及时。2010年7月份以来,共抽查了54个村(社区),责令个别资料不齐全或审批程序不规范的村(社区)进行了整改。各乡镇还建立了对村(社区)低保工作的督查机制,对村(社区)申报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新申报的城镇低保对象入户抽查率达到了100%。2011年,对全县所有新申报的城镇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入户调查,对190余户不符合条件的新申报对象及时取消了申报资格,并作了政策解释和说明。三是加强动态监管。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一类对象每年入户审核一次,二类对象每半年入户审核一次,三类对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每季度入户审核一次。通过动态监管,今年以来,全县已核减城乡低保对象285户、325人。
4、把低保工作作为“推进器”,使惠民政策保障有力。坚持把强化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作为落实惠民政策的重要保证。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按照每万人配备1名民政干部的要求,确保每个乡(镇)配备1名以上专职民政干部。建立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村(社区)确定1名民政工作联络员”。目前,每个村(社区)都成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配备了l至2名低保协管员;每个乡(镇)设置了社会救助管理站,配备了1名以上的低保工作人员;县里成立了社会救助管理局,配备6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调剂了6名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配套了城市低保资金92万元,同比增长10%,配套农村低保资金20万元;按照上级下拨资金5%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同时,为做好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先进县创建工作和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县财政还专门配套创建活动资金15万元和核查工作经费10万元。今年,按照省、市要求,城镇低保补差水平要达到月人均168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要达到月人均65元,分别比去年增加35元、15元,增加幅度不小,压力比较大。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进行了初步的资金测算,预计城乡低保提标所需资金缺口每年将达705万元。城镇低保从5月份起,农村低保从第二季度起,按照新的标准发放,l-4月份的城镇低保金和第一季度的农村低保金按新的标准予以补发。县财政局正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确保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正常进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的城乡低保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通过整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照全省城乡救助一体化试点县的要求,差距更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低保核查手段相对落后,家庭消费和隐性收入核查难。目前,我县的低保核查手段主要是手工操作,由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实地查看,邻里访问,而对家庭的消费情况核查难,特别是对家庭的一些隐性收入和非固定收入难以核查,如从事务工、投资等方面的收入,因而出现了在认定低保对象上的偏差,阻碍了低保工作的法制化发展。
二是打造“公平,公正”低保还存在着一些差距。近年来,我县群众期望社会公平正义的指数日益增长,在打造“公平、公正”低保工作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由群众民主选“穷”,民主评判,民主监督,但在“公平、公正”上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同时,“吃低保光荣”和“享受低保还可得到更多的其它利益”的错误思想在部分群众中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三是低保提标资金压力较大.今年,省、市、县把城乡低保提标纳入“民生100工程”重要内容。据测算,我县低保资金缺口达705万元,缺口资金在今年还可由财政在专项结令中调剂解决,但从明年开始,这部分缺口资金将全部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我县财力并不充裕,必将影响低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农村低保清理核查力度须进一步加大。我县的低保工作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个别“关系保”、“人情保”现象。虽然年初就制定了《农村低保对象清理核查方案》并部署对全县所有享受待遇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深入核查,但由于今年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村级领导班子未配齐,推迟了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清理核查工作。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对照全省城乡救助一体化试点县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并取得成效。
一是继续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审批程序.特别是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消除部分群众“吃低保光荣”的错误思想。
二是健全低收入认定制度.借鉴外地经验,拟制定《嘉禾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低收入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监督管理进行规范,并建立公安、劳动保障、房产、住房公积金、民政、金融、证券、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同时成立相对独立的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在目前难以增加编制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开展低收入认定工作,进一步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发展。
三是建立举报及退保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群众大胆举报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对经查实后举报属实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在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主动向低保管理机构报告并提出退休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给子适当奖励。与此同时,明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责任,按照“谁调查、谁签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低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同时,按省政府要求,县财政将想方设法完善财政投入民生事业的各项经费高于GDP增长速度和按上级下拨资金5%的比例配套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五是全面清理核查农村低保对象.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细化核查方案,建立联乡包村单位清理核查责任制,按照“一个乡镇一名县直单位领导负总责,一个村一名副科级干部和一名乡镇干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机关干部对全县所有享受待遇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深入地清理核查,将不符条件的低保对象坚决清退;及时将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城乡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公子正义。县人民政府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妥善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把低保工作打造成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第一扇窗口”、困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第一缕阳光”、构建和谐嘉禾的“第一道门槛”。
(注: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县政府此项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