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唐自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毛华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在此之前,财经工委对2010年财政决算及其审计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审计报告,对2010年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报告的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370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7%,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1916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8.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1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5.5%,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4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6.5%,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4166万元,为年度预算(即年初预算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超收收入安排)的100%。2010年全县财政收支总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2141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61748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2994万元,调入资金156万元,收入总计为8731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84166万元,上解支出947万元,调出资金21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90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96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201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990万元,支出3686万元,上解130万元,调出资金156万元,结余1018万元。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按照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财政政策,克服“血铅问题”和煤矿关闭整合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培植新财源,强化税收征管,抓住财政省直管县的契机,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坚持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的方针,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预算任务,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决算草案和关于201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县审计局向本次常委会提出的财政审计报告反映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未及时解库;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将预算收入转作财政专户收入;未及时办理收入退库。对于这些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以整改。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审计的方式方法,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全程跟踪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抓好整改。审计情况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