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 李永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2010年财政超收收入支出安排方案的议案》。在此之前,财经工委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超收收入支出安排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0年我县财政工作以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为契机,克服了各种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狠抓财源建设,强化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扶持,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并实现财政超收收入575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按新体制)超收559万元;“省直管县”省与县体制改革上划省级增值税和营业税基数返还173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增加3467万元。
县人民政府提出超收收入支出安排5757万元。财经工委认为,超收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了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保运转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对弱势单位的扶持支持。超收安排符合法定要求,符合超收安排的基本原则,符合我县工作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财政超收收入支出安排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