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唐自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期,财经工委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审议意见的措施及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强化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先行先试政策、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总体进度,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三个方面的意见。对于这些意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审议意见》的措施和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办理工作比较到位,成效比较明显。
(一)关于强化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意见的办理情况。针对审议中指出的领导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强化了目标责任制,完善了绩效问责制,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缴纳责任金,各重点项目牵头的县级领导、责任乡镇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分别向县委、县政府签订了项目建设责任状,并每人交纳3000-1000元不等的项目建设责任金。同时,重点项目所在地的村、社区也和所辖乡镇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二是重奖重罚,奖罚分明,把工作绩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规定县级联系领导深入项目现场办公,每月不得少于2次,各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责任单位都有具体的目标任务,明确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管理机制。
(二)关于落实先行先试政策,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总体进度意见的办理情况。针对审议中提出的建设资金缺口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乏力,建设进度不平衡的问题,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了先行先试“26条”,按照“早安排、早启动、早投产、早见效”的要求,精心谋划,及早动手,争取主动。一是加大了融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县三大融资平台的作用,三大融资平台共融资700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和协调,2010年全县各银行贷款余额较2009年提高了21.5%;积极吸纳社会民间资金3亿多元投入我县的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强化工程督查、监管力度,加强了对工程监理、质监站、安监站的责任落实和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工程质量达标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按照“六个一”工作机制,倒排工期、细化目标、科学安排工程进度,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按目标计划有力推进。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38个重点项目中到12月底止有24个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3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6.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7%。
(三)关于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意见的办理情况。针对审议中提出的建设环境不够优的问题,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积极落实优化经济环境“十个不准”,制定实施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税费统征”规定,加大了对阻工挠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10年共调处矛盾纠纷76起,立案查处9件,刑事拘留8人,治安拘留7人。同时强化了宣传舆论监督的作用,优化了发展环境,有力地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
二、需要继续重视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比较到位,但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仍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一是项目用地不足的问题。一些项目受用地条件的限制,一直难以动工,而有些项目摊子铺得太大,存在严重的圈地现象,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影响了重点项目建设。建议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在集约、节约、效益上有新突破。二是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和重点项目确定不规范的问题。一些重点项目如兴嘉花园因前期征地和规划问题不能按期动工,一些重点项目因条件不成熟在实施时被取消资格,如帝京生物科技发展、圣罗兰服饰、供港蔬菜基地建设等项目被取消重点项目资格,建议在项目前期可研、规划、立项等方面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嘉禾的实际,统筹安排,对重点项目的确定制定科学规范的认定程序,对重点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到位。三是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的问题。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调整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充分利用我县民间资金雄厚的优势,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金最大限度地集纳投入到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上来。四是进一步优化创业、人文、生态环境的问题。要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实施绿化清洁工程,加强文明素质教育,努力把我县打造成创业宝地,宜居福地,人文胜地,不断提升我县综合实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是积极认真、富有成效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是客观实在的,建议本次会议对该报告予以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