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2011年4月1日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欧旭斌为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继湘为嘉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
免去:
欧阳辉的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李贺杰的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雷健君的嘉禾县人民法院塘村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曾祥文的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李气红为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胡平忠为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邓庆红为嘉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卫平为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孔辉为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雷健君为嘉禾县人民法院行廊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曾祥文为嘉禾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凤为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三)
免去:
李气红的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李志斌的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欧阳辉为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李菊兰为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献国为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郭照光为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