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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情况的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2-7-22 13:22:22 作者:admin

嘉禾县人民政府

(2008年11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从东等11位县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盘江水库作为我县县城唯一取水点,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为切实加强县城饮用水源的日常保护和监管,保证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优良,县城居民饮水健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饮用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政府建立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我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经济局、县财政局、县广电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自来水公司、盘江乡政府、盘江水库管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侯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20086月份以来,采取报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库区内外进行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张贴标语230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还在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显要位置设立保护饮用水源标志的固定标志牌,并在水库大坝设立了印有《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盘江水库饮用水源的通告》全文的固定宣传牌,在全社会营造水源保护的舆论氛围,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三、以防为主,规范工作职能。盘江水库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封山育林育草等措施,不断改善库区生态环境,提高库区涵养水土的能力。同时,为逐步实现水源保护的职能规范化,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在1013召开的政府常务会上,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办理议案的工作汇报,通过了《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并于20081117以“嘉政办函[2008]127号”文件的形式印发给了各乡镇各部门。20081022曰又发布了新的《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盘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告》(嘉政通[2008]12),为我县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完善法规保障。

    四、加强巡逻,安全护库。由盘江水库管理所抽调6名综合素质高、法制意识强的人员组成了安全护库巡逻队,每目进行巡逻护库,特别是在夏秋时期对到水库游泳的人员进行阻止,及时打捞水库漂浮物,监控并及时汇报有可能污染水质的行为,进行水利工程的安全护卫。

    五、加大投入,保护水源。为确保水源保护所需工作经费,每年盘江水库管理所从收取的源水费中列支5万元,县自来水公司划拨5万元,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配套专门用于盘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以用于法律法规宣传、固定标志牌建设、水库周边水土保持、生态涵养林保护、工作人员经费等。为更好地保护水源,还督促盘江水库管理所在年内与养鱼场终止养鱼合同,目前正在与承包人员交涉中。虽然这样盘江水库管理所每年将损失近5万元的承包费,还需承担一定的终止合同赔偿款,但对进一步改善水库水源水质有极大提高。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提高县城用水保障力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强化饮用水源周边环境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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