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11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农经工委对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办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议案》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办理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为抓好《议案》办理,县政府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议案〉的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我县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同时,针对今年遭受历史罕见冰冻灾害的新形势,制定了《嘉禾县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提出用五年时间恢复重建我县林业生态,并对每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为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了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和群众对林业生态建设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运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了《森林法》及其它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林业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不断增强。
(三)强化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一是切实加强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今年3月,县抗冰指挥部下达了《关于切实加强雪压毁损竹木管理的通告》,加强了对雪压毁损竹木拾捡、收购、运输加工等的管理,维护了正常的的竹木销售秩序。二是加大林地清理保护力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如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和景观林的林地保护,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对违法占用林地的75处场矿进行了现场整治,依法查处了乱占滥用林地案11宗,追缴植被恢复费56万余元。三是采用了超常措施严防森林火灾。今年冰灾过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预警力、健全应急体制、强化火灾处理能力等方面积极努力,确保了冰灾后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在近期召开的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获市人民政府一等奖。
(四)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一是造林绿化上新台阶。根据《嘉禾县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按照造林绿化工作与林业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的方针,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体制激励、科技示范、督查督办等措施,积极组织开展造林工作。今年全县人工造林共4.2万余亩。二是举全力开展林业生态恢复。冰灾过后,按照“自然修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的原则,对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实行了封山育林改造工程。对2002年以来的退耕还林和近几年来的新造丰产林地进行全面的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对全县名木古树进行了普查,实行了名木古树挂牌保护,并建立了相应档案。组织县城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两园一寺”、县城周边风景带进行义务植树,加强了县城及周边的灾后生态恢复。三是争取国家项目和招商引资造林取得新突破。已争取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投资4211万元,其中年内将到位600万元。引进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企业三家,完成租赁山地10万余亩,今年上半年到位投资1500万元,完成种植3.6万亩。向省厅争取了桉树实验项目和国家乡土名贵树种推广试验项目。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在广发、龙潭、普满等乡镇营造科技示范林基地1500余亩。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油茶示范、灾后生态恢复、石漠化治理、林木物质能源工程、速生丰产林建设等项目。
(五)积极推进科技兴林,使生态公益林管理逐步走上正轨。根据林区分类经营区划,全县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措施逐步完善。一是对各公益林小班进行了现场核实,完成了信息化管理。二是林业主管部门与各块公益林小班的所有者签定了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责任。三是补偿机制逐渐完善,全县已列入补偿范围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7万亩及省级公益林1.2万亩,按国家标准补偿到位,缓解了因禁止采伐公益林而导致林农生活困难的矛盾。
(六)逐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入股等民营手段改革林业产权体制,拓宽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全县共实现林地使用权依法流转15万亩,提高了林地利用率。林权换发证工作已完成5.2万亩。目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正在启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议案办理存在的问题
议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林业生态意识还需提高。对林业生态重要性的认识在一些干部群众中还有待加强,一些干部群众对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抱无所谓的态度。
(二)绿化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种种原因,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重造轻管”问题。管理措施落后,一些地方即使有措施,也没有执行到位,致使年年造林不见林。
(三)林业生态建设本级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一是林业主管部门因林业基础工作经费不足,有挤占育林基金、保工资保运转的情况。二是按照《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县级财政收取的矿业植被恢复费,应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和恢复森林植被,且比例不得低于50%。而我县由煤征办代征的植被恢复费用于专项用途的只有1%左右,离政策要求相差甚远。三是在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县级财政还征缴了育林基金调控费30万元/年,使育林经费更少。四是国家明文规定的支持林业发展的“五大”公共财政制度,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资源培育管护补贴、林业主管部门人员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财政长效投入机制等亟需建立和完善。
(四)营林规划落实严重滞后,绿色通道建设进展缓慢。县政府制订了林业发展五年实施规划,今年编制了灾后重建五年规划。但规划落实滞后,绿色通道规划没有规划到各干线,重点保护林区、重点建设林区没有规划图纸体现。特别是乡镇、村规划既没有操作性,也没有针对性,落实不到位,大多数营林生产由林地所有者自主安排,没有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五)林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大。目前,我县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森林失火、不经批准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但因多方面的原因侦破率低,打击力度不大,有的虽然进行了处理,但不能起到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一些违法案件因外界干扰而难以立案侦查,如非法乱占滥用林地案,执法部门往往因各方面的压力而放松执法力度,林地得不到有效保护。
(六)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因全球气候变暖,特别是今年特大冰雪灾害天气,森林火灾已成为制约我县林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今年,我县已发生42起森林火灾。3月3日,肖家镇双珠村发生了一起过火面积达900亩、受害森林面积670亩的森林火灾;4月份石羔乡连续发生5起火灾火警。由于我县人口密度大、野外用火频繁,造成火患多且扑灭不及时,加之乡村护林防火设施设备不足,防火队伍不健全,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扑火积极性不高,森林损失惨重。
(七)新城区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滞后。我县已经制定了全县生态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新城区、“两园一寺一带”规划建设尚未制定规范的生态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与城建规划没有实现有效同步。
三、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几点建议
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议案》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周期较长,办理该《议案》必须要有一个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宣传力度。要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努力形成全民爱护生态环境、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局面。
(二)继续加大对乱砍滥伐、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依法审批、依法行政。继续做好非法侵占林地清理工作,有效遏制毁林开荒、侵占林地现象。
(三)继续加大营林造林工作力度。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冰灾对林业的损坏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完善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特别是对重点保护林区、重点建设林区、公路干线周边、河道两旁的林业生态建设要制定详细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要指导、督促各乡镇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林业规划,分步组织实施,以科学的规划指导营林生产,修复生态。对低产林更新造林及迹地造林,要讲究质量和效果。争取用三至五年时间,还嘉禾大地一片青山。要强化管护力度,确保造一片活一片,真正把荒山绿化起来。同时,加强森林防火,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醒上山人群严格野外用火,提高防火意识,制定完善用火预案,加大防火设施投入,采取生物措施预防,尽可能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四)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林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工程项目造林,管好用好国家投资,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外资投资林业。要加大政府投入,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支持林业发展的五大公共财政制度,建全和完善本级政府的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林业基金规费特别是森林植被恢复费投入植树造林和森林植被恢复的比例。要着力强化盘江水库周边生态管理,建立生态保护基金,保障城区饮水安全和县城小气候的逐步好转。
(五)认真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合嘉禾县情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