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23件(其中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220件,闭会期间3件)。县人大常委会将这些代表建议向县人民政府交办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答复和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共收到代表答复意见表的222件,还有1件代表建议未收到代表答复意见表。在收到的222件代表答复意见中,代表表示满意的178件,占80%,基本满意的43件,占19.4%,不满意的1件。在这222件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7件,已立项逐步实施的43件,需进一步引起重视争取省市县立项的48件,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还难以办理到位而承办单位已向代表解释说明,代表表示理解的有24件。
为推动和促进代表建议的答复与办理工作,今年8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16个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和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全县18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广泛征求了意见,对一些重点代表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现将对代表建议答复和办理工作的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特点和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把代表建议分类交办到了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办理工作,并成立了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教育局、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还专门发文,对每一件代表建议都明确了承办领导、承办人和承办责任。县政府办和政府督查室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通过重点督办、电话督办、下发督办函、分管领导提示卡等形式,认真及时地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建设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倾听一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县农林水系统两次召开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情况调研和汇报会,互相促进办理工作。
二是制度完善,措施有力。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制度,如县水利局不断总结经验和作法,使办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滚动式办理”等方法,切实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制度及办理方案,对代表建议的接办、交办、办理职责和办理要求都作出了规定。为了抓出成效,许多承办单位能立足实际,创新方法,切实加快办理工作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县农业局在办理关于解决乡镇农技站职工待遇的建议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县财政局在办理第107号《关于提高农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村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向县委、政府提出建议,加大了对农村干部待遇和村级工作经费的投入。县交通局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把办理成效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指标。县公路局注重把办理质量和效果摆在首位,着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如在办理第184号《关于对县道X069线石桥周家至桂阳飞仙路段进行硬化改造的建议》时,他们感到难度很大,此代表建议从县十四届人大会以来,历次会议都有代表提出,驻嘉市人大代表也在市人代会上多次提出过,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未能解决。今年,承办单位多次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公路局汇报和协调,在石桥镇党委、人大的积极协助下,目前此建议的办理工作已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市局已立项,建设工程已进入招标阶段。县水利局是承办代表建议最多的单位,共主办55件,协办3件。面对如此繁重的任务,该局在规范办理程序的基础上,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组建了3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突出重点,狠抓办理,重点解决代表提及的人饮解困和病险库治理等突出问题,对符合政策的想方设法争项目、要资金,对不符合政策和国家投资原则的,能耐心细致地向代表解释说明,代表们普遍表示满意。县水利局在办理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盘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时,他们还结合《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办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盘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告》,使县城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综合办理,成效明显。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涉及水利水电、交通安全、文教体卫、城市建设和管理、公共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是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方面。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注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开展中心工作相结合,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为民办实事与办理工作相结合,解决了一批人畜饮水工程,加速了道路交通建设;注重把解决社会热点问题与办理工作相结合,解决了一批城市建设管理、教育资源管理、县城社会治安等问题。第50号《关于加大袁家镇新自来水厂资金投入的建议》得到较好的落实,目前总投资408万元的袁家镇集中供水工程已完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申报,经过努力,今年有4座水库除险保安工作进入了国家笼子,有42座进入了省市笼子。
二、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检查发现,答复和办理代表建议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单位办理迟缓。今年5月中旬,县政府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整个代表建议交办工作较往年有所推迟。县人民政府将代表建议向承办单位交办后,大多数单位能迅速行动,及时安排和部署办理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行动较为缓慢,如电力公司、公安局等,经县人大相关办委、县政府督查室多次督办后才匆匆忙忙找到代表进行答复。至本次会议召开前,仍有烟办1件代表建议没有向代表答复到位。这1件代表建议系第195号《关于要求烟草部门全额拨付石塘村烟水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前段时间,烟办已经找到代表进行了答复,但代表没有在意见表上签字,代表反映石塘村2004年自建部分烟水配套工程还有些资金没有到位,此事正在衔接之中。二是存在一件代表建议在答复时有两种结果的现象。如第116号《关于解决修复龙普路长圳至行廊村公路资金的建议》,代表对主办单位财政局的答复表示满意,对协办单位公路局的答复表示不满意,为此,公路局表示将这一段路铺修成油路,争取代表和群众的满意。三是有的答复意见与实际情况不够相符。如县水利局在办理第51号《关于将调塘电站固定拦河坝改建为活动闸门的建议》时,向代表承诺将“尽快启动该拦河坝工程改建的论证、设计、施工”,而我们在检查中了解到,建议中提到的河流由于水土流失和上游尾砂下泄,整过河道河床抬高,从而导致肖家镇坌头村大雨时容易被淹,而活动闸门的功能非常有限,改建活动闸门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所以没有必要改建。但这个意见并没有在答复文件中体现,只是说“尽快论证、设计、施工”,从而使代表不够理解。四是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有些建议目前还无法办理落实。如第34号《关于全线贯通新罗隧洞的建议》、第57和第72号《关于修建环县三级公路构建半小时经济圈的建议》、第33号《关于扩大青山水库库容,增强蓄水防洪功能确保县城安全的建议》、第54号《关于扩宽石桥仙人桥下胜天河坝引水隧洞的建议》、第112号《关于把环卫所生产车辆用油纳入燃料补贴范围的建议》、第4号《关于请求加强石羔乡下车村小河治理的建议》、第76号《关于给予田心乡黄甲村环村公路立项的建议》等,从长远来说确实是好建议,但由于目前条件不成熟,暂时无法落实。五是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大。对一些涉及需要资金投入,需要政策扶持,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感到难度很大,有些无所适从,而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又缺乏相应的综合协调,致使一些建议涉及的具体事项一时难以落实到位。
三、对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要及时交办代表建议,加快答复和办理工作进度。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期限为交办之日起三个月,至迟不超过五个月。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处理,再次作出答复。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向政府交办后,县政府应迅速研究办理方案,尽快向部门单位交办,使承办单位有充足的时间做好代表建议的答复和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明确每一件代表建议的责任人和经办人,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第二,要认真做好重点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对于涉及民生民计、交通水利、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代表建议,是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要突出重点,重点办理。同时,要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重点查看承办单位承诺的事项是否得到了落实,并根据代表建议涉及的具体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代表建议答复后的办理落实工作。对在年内还无法办理落实的代表建议,要注意将这些建议涉及的事项列入今后的工作计划,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对涉及承办部门和单位较多的代表建议,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积极牵头,认真研究,全力推进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坚决兑现向代表作出的承诺。
第三,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要充分运用现场察看、电话督办、个别走访等方式,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及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促进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要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作法,对认识不高、行动不力、办理工作迟缓的要给予通报批评。12月底前,县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对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代表建议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