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李建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1日批准了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之后,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根据今年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的精神和省、市下达的具体任务,对草案进行了细化,编制了预算细化方案。在细化方案编制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通报财政部门。2010年3月23日,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2010年财政预算细化方案的编制情况,并提交了预算细化方案。根据主任会议决定,财经工委结合前段调查了解的情况,对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县财政预算细化方案,安排全县财政总收入36802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026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940万元,上年净结余166万元,减去专项上解支出1264万元,2010年我县财政可安排支出数为47108万元,比上年计划数增加7632万元,增长19.3%。其中:人员经费20576万元,比上年计划数增加1906万元,增长10.2%;专项经费(含公务费)26532万元,比上年计划数增加5726万元,增长27.5%。
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财政预算细化方案切实可行,坚持了“依法理财、积极稳妥、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原则,突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加大了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的投入,预算收入符合我县实际,支出安排科学合理,建议本次常委会予以批准。
二、为完成好2010年预算任务,财经工委建议:
1、继续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认真研究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3、强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乡镇财政管理等各项改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4、加强预算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