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廖兴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以来,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加强了林业生态建设,各职能部门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森林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议案>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加强措施,加大办理力度,抓好组织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生态意识。
一方面以森林防火宣传为主线,我们秉承往年注重实效的传统宣传方式,又着重从形式上不断创新。一是巡回宣传。组织车辆20多台,认真开展了“森林防火游行车队巡回宣传”活动,宣传范围涉及全县17个乡镇189个行政村及国有林场。二是会议宣传。据防火办统计,全县召开各类森林防火会106次,群众直接受教育达3万人次以上。三是电视宣传。在防火特防期,县电视台各频道通过插播、滚动和字幕等形式播放《防火通告》、《紧急通知》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县图文频道每1小时滚动播出一次。四是短信宣传。在高火险天气,移动、联通部门及时向全县5000多用户群发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有关火源管理警示短信。五是标语宣传。各乡镇、林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张贴了“违规用火,一律拘留”等宣传标语;各乡
镇政府所在地和集市区都悬挂了宣传横幅,村组醒目处都刷新和书写了宣传标语;县林业局在重点林区入口处竖立了森林防火宣传牌125块,在重要交道沿线刷新了宣传标语68条。另一方面我啊结合全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利时机,加大对《森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造林措施,促进生态建设。
去冬今春全县通过强化措施,完善造林激励机制,完成集体林地人工造林3.246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补植补造5.2万亩,幼林抚育3万亩。
1、科学规划,促进生态恢复重建。今年上半年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嘉禾县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开展了“三边”(城边、路边、河边)宜林荒山荒地调查,合理布局全县林业生产,将全县林业分为以九老峰、东塔岭、丙穴公园为主的森林景观区;以桂嘉路、嘉新路、嘉宁路、夏蓉高速、京珠复线两旁,春陵河流两岸,南岭林场邻县城部分为主的森林生态区;以五十华里林带为主的森林资源区三个层次。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县城镇周边和主要交通干线6.6万亩得到全面绿化美化,用4年时间完成冰灾受损39.6万亩林地的恢复重建。
2、争资立项,项目造林带动发展。大力引进项目,解决林农造林资金不足的问题,是我们近几年造林工作的强力举措。去冬今春我县完成了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工程造林3079亩,长防林工程造林5000亩,绿色通道工程造林7001.7亩,退耕还林灾后恢复重造4000亩。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取油茶林发展项目、国家石漠化治理项目、林木生物质能源工程、灾后生态恢复工程、速生丰产林建设等项目。同时,通过项目引导,林权制度改革和加大扶持力度,外资企业和造林大户完成了速生丰产林、油茶等造林13379.3亩。
3、强化管护,造林质量普遍提高。针对我县“重造轻管、重取轻予”导致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我们成立了造林绿化质量监理公司,加强对全县各项造林工程的质量监理。一是种苗监督。坚持原则和技术标准,确保上山的都是一级苗木。今年新苗圃100多万株的常规苗,因一些原因的影响达不到出圃标准被强行滞留在苗圃。二是抚育监督。全县的工程造林如退耕还林在发放退耕补助时,都要求林农管护到位,全部割除杂草,并扩穴、护蔸开设防火线,这些措施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全县的造林质量。三是责任监督。为了有效防止各级林业工作人员吃“大锅饭”的现象,我们从建立机制入手,将每块造林山场的责权利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落实到具体个人,做到了山有人管,责有人担。
三、进一步坚持依法治林,维护林区稳定。
1、林政管理强势推进。一是积极开展林地清理工作。为了有效遏制非法征占用林地现象,我县公安、国土、环保、建设、电力和当地人民政府等多家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舆论和教育手段对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立案的给予强行拆除设备、切断供水供电线路,责令限期恢复原样等强制手段处罚。去年六月份至今先后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59起,关闭各类矿产点72处,行政处罚12人次,刑事拘留3人。二是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按照全县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从今年起集体林区原则上停止采伐林木三年,凡未进行集体林制度改革的村组及乡镇林场不予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已改革完毕的集体林区,除损毁严重、无法恢复生态的火烧材和雪压材之外,其它林木一律不批准采伐,按此原则今年我县仅审批集体灾损林木采伐材积700m3,同比去年下降500%。同时对全县20家经营
(加工)单位进行严格的年检年审,严格竹木经营加工许可制度,严禁各经营加工单位收购无证竹木。三是依法查处非法加工运输木材案件。全县共查处该类案件76起,其中违法运输74起,非法经营加工林木2起,没收木材32m3,罚款7万元,处罚80人次。
2、森林防火常抓不懈.森林火灾一直是制约我县林业发展的一大“瓶颈”,特别是“2·12”南岭林区森林火灾,给我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我县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努力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水平与应急能力。一是督促检查力度加大,县里组建了4个防火督查组,对全县各地防火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都成立了15-20人的森林防火巡查队,防火巡查实行定人、
定村、定山、定责任“四定制”,确保火源巡查不走过场。二是加大防火物质储备,一年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购买了油锯16台、风力灭火机12台、2号扑火工具1400把、砍刀650把,各乡镇都积极准备了3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加强火灾的防范准备。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和山头”的方式把责任落实到了具体单
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制和黄牌警告制,去年六月份以来全县有三个单位被黄牌警告,7位工作人员被行政问责。四是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了森林火灾案件的大侦破、大追查、大处理、大整顿活动。共查处火灾案件1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6起,查处5起,刑拘6人,取保候审1人,林业行政处罚8人。
3.森保工作有序开展。今年我省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我们在深入宣传该条例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检疫活动,实检育苗面积80亩,花卉苗木100万株,调运检疫木材3000立方米。对农贸市场、宾馆酒家依法进行,了清理,查处了非法经营加工运输野生动植物行政案5起。大力开展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利用白僵菌防治马尾松毛虫受灾林分6000亩,采取人工捕捉和药剂防治黄脊竹蝗1000亩。
四、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发展。
一是加强了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林权制度改革责任状,确保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以林地明晰产权为主体的改革。召开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和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会,各乡镇都确定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县政府制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已报市政府批准。同时把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了各乡镇综合考核目标。二是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对林改工作的调研。我县山地面积少,人均林地、面积不足1.4亩,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是全县林业工作的一件重要任务,相关部门通过对广发乡马峰村、田心乡黄甲村、石桥镇石塘村的调查研究,总结出了适合我县林业改革的有效途径,即采取均股均利不分山的形式加大集体林地流转工作力度,使有限的林业资源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同时形成了具有较高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2篇被省林业厅推介。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林改工作进展。在林权发证的工作中,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对宸宇公司、盛丰公司、铨伟公司及大户承包、租赁造林给予优先服务,依法发放林权证。目前,全县完成林权发证200宗,发证面积16万亩。此外,完成外业踏界输机61个小班5896亩。同时,在林权改革中,我们充分抓好林区稳定工作,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各地,加强对山林纠纷案的调查,共排查出山林纠纷案16起,其中已调处5起,有4起正在调解处理之中。
五、进一步加大林业投入,落实保障体制。
县政府决定最近三年筹集500万元用于造林绿化工作,一是县政府从今年起设立林业发展基金,决定近三年每年财政安排一百万元用于造林绿化工作。二是从2009年至2010年按一般干部每人年捐100元,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的标准在全县集中开展义务捐资造林绿化活动,所有捐款严格专用于植树造林,财政监管,审计核查。三是县财政直接加大了对林业的经费安排,2008年度县财政拨付林业局各项经费130万元,今年预算安排176万元。以后我们将根据工作需求逐年加大对林业工作的财政投入。今年特别对桂嘉高等级公路及嘉宁路、嘉新路两侧山头“绿色通道”造林予以大力扶助,实行以奖代投;对东塔、烈士塔、普济寺等人文景观区加大了绿化工作,通过移栽大树,补植小苗,加强管护等措施强化绿化工作,上半年直接投入绿化费用140万元。
贯彻实施《森林法)),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是我们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神圣职责,我们工作中还有许多的不足,离全县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森林火灾火警频发,违法占用林地现象比较突出,林改进度不快,林业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等等。但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会树立信心,不辱使命、尽职尽责的去做好。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突出造林绿化,按照《全县造林绿化总体方案》完成既定的生态恢复目标不动摇,特别是在鼓励林地流转上,在项目争取和建立健全造林扶助机制上下功夫,多给林农经济上扶持,权益上保障,政治上荣誉,鼓励引导外资企业、大户投资造林。二是持续开展依法治林工作,正确处理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要强化对乱占滥用林地特别是乱采滥挖锰矿的清理,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得力队伍,长期开展有力的清理打击工作,有效遏制因利益的驱,使而出现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办厂现象抬头。要进一步摸底排查,处理山林权属纠纷,尽力夯实林业基础工作,集中力量抓好林改,创造良好的林业发展环境。三是决不放松森林防火工作。以“2·12”森林火灾为深刻教训,充分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彻底摒除麻痹大意的思想,从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入手,严格火源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好打森林防火持久战的准备。四是逐年加大林业工作的财政投入,按照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逐步完善林业财政投入长效机制,重点解决林业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五是建立健全林业资产评估体系,逐步开展林业信贷业务,尽快启动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切实帮助林农解决资金不足和风险难担的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坚信有县委的正确领导,有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只要经过3—5年的不懈努力,我县的生态环境将明显改善,山清水秀的新嘉禾将呈现在大家面前。
(说明:县政府此项报告,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