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李建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嘉政函[2010] 22号议案,提请审议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议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财经工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议案》提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初步审查意见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此项目是省、市明确规定的三年行动计划的必建项目,同时也是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式县城的必备条件,是改善人居生活条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2、项目建设的位置和规模。经多年多次选址,目前确定在石羔乡石且 里村大凹塘,总占地面积67.5亩,日处理能力200吨,设计服务年限50年,采用的处理工艺为烟台润达垃圾处理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技术RD湿解综合处理工艺,计划总投资7800万元。
3、建设主体及模式。该项目由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人民政府一次性进行回购。
4、资金来源。回购资金由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向省农发行申请贷款5500万元用于回购,不足部分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以奖代补资金弥补。
(二)初步审查意见
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迎难而上,以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伙伴,采用BT模式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并以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融资平台,向省农发行贷款用于项目回购,这既是顺应上级要求又是民心所向的工程,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在石羔乡石且 里村大凹塘建设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同意该项目由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人民政府一次性回购;同意将该项目回购款列入财政预算;同意将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农发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的贷款资金作为该项目的主要回购款之一,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几点建议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鉴于此项工程省、市规定的时限紧,工程量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程如期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加强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项目做好,确保工程质量。要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投标,实现招投标工作的阳光化,防止暗箱操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审计局要做好竣工工程造价审计,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项目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