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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议案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2-7-22 13:22:24 作者:admin

县人大常委会: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是省、市政府的明确要求,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生活条件的需要,是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的必备条件。根据《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湘政办发[2009]14号)和《郴州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郴政办函[2009]103号)精神,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纳入了全市2010年建成项目,该项目原选址在石羔乡甫口村牛栏铺,由于该村村民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征地工作一直无法推进,为此,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决定,另行选址建设嘉禾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采用烟台润达RD湿解综合处理工艺,实行BT模式建设。现就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有关问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关于项目的选址、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投资规模问题

    (一)项目选址。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设计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共同研究确定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选址在石羔乡砠里村大凹塘。

    (二)建设规模。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占地面积67.5亩,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设计服务年限50年,服务范围为县城区及有关乡镇。

    (三)处理工艺。该项目采用烟台润达垃圾处理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技术,即RD湿解综合处理工艺。

    (四)投资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800万元。

    二、关于工程建设模式问题

    该工程采用BT模式建设,与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

司合作。工程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由县政府进行回购。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回购方式

(一)资金来源。l、建设期间资金全部由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2、由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省农发行申请贷款5500万元(该贷款为省财政兜底贷款,统贷统还,贷款为中长期贷款,由县财政向省财政担保)。3、中央预算内投资约500万元。4、中央、省以奖代补资金。

(三)回购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县政府一次性回购,回购款列入财政预算,以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垃圾处理项目农发行贷款和项目申请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以奖代补资金作为回购款。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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