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0年6月29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在石羔乡石且 里村大凹塘建设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同意该项目由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采取BT模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人民政府一次性回购;同意将该项目回购款列入财政预算;同意将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农发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的贷款资金作为该项目的主要回购款之一,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加强对贷款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审计,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建设和资金到位、使用、偿还及其审计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