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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2-7-22 13:22:24 作者:admin

——2010629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肖德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911月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国土资源局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调查组的指导下,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剖析原因,查找差距,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通过近7个月的整改,目前我县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题基本得到解决,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土地管理工作上台阶。

一、工作成效

()领导重视,宣传广泛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深化对人大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性的认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我局迅速印发了《关于个人宅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评议整改工作方案》(嘉国土资发[2009]48),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局个人住宅建设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作。整改活动中,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和听取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整改工作汇报5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期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采取多种形式,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在城关、石桥、广发、塘村等集镇设立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现场答复群众提出宅基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共答复各类问题80余个。二是采取积极有效的宣传措施,采取散发资料、挂横幅、写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期间挂横幅25条,张贴标语500余条,发放资料13000多份。三是会议宣传。利用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加强对《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0 ]12)文件的学习。该文件是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将发挥重要作用。为增进理解,58日,我局召开局务会议进行学习讨论,并在局内网上进行了传阅。五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进行通俗易懂的国土资源法律宣传。自开展评议以来我局编制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10条,利用Mas短信平台向村、组和相关人员发送短信2000余条:六是开展违法用地典型案例的宣传活动。在“4·22”地球日期间在县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宣传2期;六是积极开展笫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一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主题,制作录音,出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9台次,在县城设立咨询台,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在县电视台播放34集电视剧《尖刀》,插播标语宣传;与县文联、县作协联合举办以“节约用地,规范土地市场;珍惜资源,爱护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国土资源杯”有奖征文活动,印制3000份《珠泉》第三期整版宣传。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1、加强领导,依法开展农村个人建房清理。为打击和遏制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行为,2010317,县政府发布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坦塘工业园、新城区和嘉禾大道等主要公路干道两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的通告》(嘉政通[2010]3)。我局于320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清理小组。清理工作以乡镇所为单位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各乡镇政府配合,清理范围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易地建房的农村个人建房。制定了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时限、清理步骤、清理办法、清理要求。此次清理时限是,2008年以来的农村个人建房。清理分三个阶段:从320开始至720结束。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共清理出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74宗,清理面积33181平方米。对74宗违法用地我局均进行了立案,其中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4(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3),其余的30宗正在立案查处当中。经查,位于坦塘工业园和新城区范围内的4宗违法用地,分别是嘉新路边钟水乡马托村的郭石鹏、郭石玉和桂嘉路边的钟水乡坦塘村的李初兵、郭军雄,已自行拆除的两户是郭石鹏、郭石玉,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两户是李初兵、郭军雄。

2、依法查处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为查处和有效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我局在原有信访室的基础上于2009111设立了12336公开举报电话,电话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通过群众举报,我局查处了城关镇含田村高岭小区非法买卖土地4宗,面积440平方米,分别是刘军、唐小峰、周土秀等人。通过宣传,受让人认识到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现已将非法取得的土地退还给了含田村集体。由含田村安排给本村宅基地的村民或征地安置户用于建房。

()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对于交通要道两侧的用地,我局积极与公路、规划等部门联系,于20101月初,部门联合开展了主要道路违法用地清查摸底活动,并提交了专题报告,就重要交通要道两侧的违法用地开展清查的问题,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志荣同志主持召开了国土资源、规划、公路、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协调会议。20102月,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沿线农村个人建房的问题,在公路局召开了17个国土资源所所长参加的座谈会,形成了“共同勘查,合理规划,依法审批,联合执法”的联合受理机制。对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个人违法用地,加强与建设规划的联系合作,实行联合办案、联合执法。对于特殊区域嘉禾大道、桂嘉公路、嘉宁路、嘉新路两侧违法用地,实行综合执法。为使国土清理工作升温,525日,黄县长就开展嘉禾大道、桂嘉公路、嘉宁路、嘉新路两侧违法用地联合执法行动,召集法院、法制办、国土资源、建设设规划、开发区、新城区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全面完成,近期拟准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健全机制,完善措施

近年来,因土地权属、相邻权益等原因产生宅基地纠纷逐渐增多。为预防和减少宅基地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现“四无”目标,即无权属不清导致的纠纷矛盾,无四至不清引起的相邻民事纠纷,无违反程序审批的行政纠纷,无行政乱作为引起的行政诉讼。为此,我局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了审批程序。

1、建立公示、权属确认制度。从520起实行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公示制。几申请宅基地审批的农民个人,经乡镇国土资源所现场勘查后,必须将申请用地面积、位置、四至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后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实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权属确认制度,凡申请宅基地审批的,经公示后,村、组必须出具权属无争议的确认书。通过建立权属确认制度,增强了村、组干部的责任心,提高了他们对权属确认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有效减少了因宅基地权属确认审查不严出现的纠纷与矛盾,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稳定。

2、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宅基地。继续落实“两个坚持”,即坚持城市规划区外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由乡、村出具选址意见书,确保个人住宅建设不影响村庄道路通畅和四邻纠纷的发生;坚持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方可申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不予受理;在公路沿线建房未经公路部门许可的不予受理。为确保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贯彻落实,在个人建房上报时,继续要求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宅基地选扯位置的局部复印件,并注明建房位置,防止张冠李戴。

3、继续实行用地指标管理和初审制度。为控制用地规模和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继续实行用地指标管理和初审制度。凡超指标呈报的一律不予受理,未经初审或初审来通过的,窗口不予受理,从而有效地防止圈占土地行为。

    4、规范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兑现服务承诺。为提高办事效率,兑现服务承诺,我局对农村个人建房的办事程序进行了规范,按照《嘉禾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编制了《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流程图》。从520起,国土资源对外业务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窗口”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办理、一门出件”。“窗口”办事人员应对服务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资料不齐全的,作退件处理,并告知服务对象补充资料。“窗口”对受理的资料通过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内网传送到相关股室会签和报局领导审批,有效地解决了办事拖沓等“肠梗阻”的现象。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为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我局于520拟定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宅基地登记发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追究办法》。《办法》中对宅基地登记过错范围、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明确。   

6、建立宅基地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农村宅基地纠纷关系到农村的稳定,部分纠纷的处理相当复杂,有时单靠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建立县、乡()、村三级信访联合调处机制,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矛盾。今年以来,乡镇国土资源所与司法所联合办案3起,结案2起,正在办理l起,有效的减少了土地纠纷上访量,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同时,我局还建立了纠纷排查机制,要求各乡镇所按月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指定专人处理。

()集约节约,保护耕地

l、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我局积极与乡镇联系,广泛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力求规划既符合实际,又有利于未来的发展,做到既保护好耕地,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又保障建设用地。今年已经通过11个乡镇的规划评审,剩下6个乡镇预计在7月份全部完成。

    2、大力推行旧村改造和村庄整治,盘活存量土地。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嘉禾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增强干部群众节约土地、依法管地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集约节约用地、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审批制度,严格执法,按章办事。对“违法占地建房”、“违法批地”、“非法买卖宅基地”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不断规范用地行为。二是编制切合实际的村庄规划。积极配合建设规划部门,认真制定村庄规划。三是因地制宜开发改造旧宅基地。今年我局已制定计划拟报请省市立项两个村庄整治项目,即石桥汉石洞和车头荫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目前,石桥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普满乡板山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等12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经挤进省市土地开发整理备选库,涉及11个乡镇17个行政村,面积约1957995(1305公顷)   

    六、加强培训,改进作风,提高素质

20091023--25日召开了17个乡镇所工作人员和机关人员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会,会期三天,培训内容涉及矿产资源管理、建设用地管理以及违反国土资源案件查处等方面的业务。结束时,还进行了培训知识闭卷考试。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独立办案的能力,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行政乱作为情况的发生。

为进一步改进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自开展评议工作以来,我局加强了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管理。对到岗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的办法,利用电话或突击督查的方式进行查岗,将督查结果在全局予以通报,并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今年我局下乡进行突击查岗5次,电话查岗28次,查岗到位情况良好。通过加强到岗督查,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岗情况明显好转,改变了无事不到岗,有事打一转的现象。

二、存在的困难

我局在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虽然在人大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整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实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法占地建房调查取证难。在平时的土地巡查中发现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房的情况,有些由于违法当事人不在家,是委托亲属管理施工的难以取证。有些虽然在家,由于违法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难以顺利完成取证工作,这样难以达到依法处理到位的效果。

()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查实难。虽然时有群众举报非法买卖土地现象,但由于非法买卖土地是种私下交易行为,具有隐蔽性,如不实施建设活动,在实际查处工作中,当事人如不提供有关文字材料(协议、收条等),就难以查实违法事实。

(三)非法占地建房查处后执行难。对非法占地建房的依法查处后,由于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必须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执行时间跨度比较长,给执行带来不稳定因素。我局下达违法用地处理决定后,违法当事人有2个月或3个月的申请复议期,期满移送法院后,法院有受理期限和当事人听证的期限,等程序走完后执行的,违法建房已经完工,给执行增加了难度。

三、今后改进的措施

针对当前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困难,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解决和克服: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特别是开展好以案说法宣传工作。二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而必果。三是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打防并举,以预防为举,坚决把违法用地处理在萌芽状态。四是继续落实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做到程序不到位的不批,资料不齐全的不批,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对于因审查不实和工作粗心造成土地纠纷、上访等情况的坚决依法处理到位。五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探索执法新举措。一方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争取法院提前介入,共同把违法用地的损失降到最低,减少执法难度;另一方面,对正在实施违法建房行为的,建立公安、国土、建设规划、法院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行机制,进行现场执法。  

    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局将在县人大监督和指导下,继续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构建和谐新农村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巩固和提升评议活动工作成果,创新思路和工作方式,妥善处理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我县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注:县国土资源局此项报告,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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