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调整城市发展布局,引导县城区向北发展,扩大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交通主干骨架、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嘉禾县新城区路网工程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工作。为保证该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按期偿还贷款,现就有关问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嘉禾县新城区路网项目由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借款人,就嘉禾县新城区路网工程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期限10年。
二、县人民政府对该申贷项目建设所形成的资产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予以回购,即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财政资金给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项用于对贷款项目资产的回购,确保开发银行贷款的偿还。
嘉禾县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