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湘政发[2008]8号、湘发改投资[2008]327号、郴政办函[2008]73号文件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我县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配套建设纳入了2009年建成项目。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稳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关问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关于厂址选择的问题。《嘉禾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厂址位置不变,用于处理县城新城区和坦塘工业园的污水(远期建设)。在县城区东南临舂陵河、钟水路与中华路交叉处增设一个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用于处理县城建成区污水。
二、关于建设规模和内容的问题。嘉禾县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26.7亩,日处理规模1万立方米,配套污水干管总长度36.7公里,选择DEST污水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B标准。
三、关于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的问题。该项目总投资5225.49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187l万元,污水管道工程投资3354.4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里以奖代补资金1500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开征污水处理费及财政拨款725.49万元。
四、关于规划二水厂取水口的问题。由于近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规划二水厂取水口的上游,现决定将原定规划二水厂的取水口往上游移动1000米,即定位在安宁大桥往南100米处。
县长:陈荣伟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