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副主任 李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2012年县级财政性投入重点建设项目的议案》,提请审议需本级财政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收到县人民政府的议案后,财经工委召集相关单位和项目业主进行了座谈,了解相关情况,并对项目进行了初步调查。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了解的有关情况,财经工委对《议案》提出的财政性投入重点建设项目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初步审查意见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的背景。面对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县人民政府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抓机遇,注重发展实体经济,力求在一些重点行业取得突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全力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2、项目建设规模。2012年县人民政府拟确定21个需本级财政投资的重点项目,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8个、生态及环保类项目6个、民生及社会事业类项目6个、服务业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90.41亿元。2012年拟安排投资额29.11亿元,其中;上级投资2.62亿元,本级财政投资4.08亿元,项目业主单位自筹7.48亿元,BT模式融资14.93亿元。本级财政投资4.08亿元中,属政策性配套的项目9个,需投资2.75亿元,属公益性的项目11个,需投资1.33亿元。
3、建设期限及模式。全部项目在三年内建成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其中:工期一年以内的7个,工期两年以内12个,工期三年以内的2个。建设模式主要是自主建设、BT模式和共建模式,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操作运行。
(二)初步审查意见
财经工委认为,县人民政府拟安排的21个财政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符合嘉禾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的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建议本次会议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1个项目列为本级财政性投资的重点项目;同意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各项目投资建设模式。
二、几点建议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2012年的重点项目量多、面广、工程量大,其涉及的资金和土地供应缺口较大,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和竣工投入使用。
(二)部门协调配合,强化项目监管。要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完善项目建设相关的用地、融资等各项手续,争取早开工、早见效。要加强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切实把项目做好。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和决算的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实行全程全方位的监控。县审计局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和效益审计,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县人民政府和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