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32次会议通过)
2012年2月3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2012年县级财政性投入重点建设项目的议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1个项目列为2012年本级财政性投资重点项目,同意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各项目投资建设模式。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将各建设项目的具体融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要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和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建设和资金到位、使用及审计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