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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嘉禾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2-10-22 15:42:57 作者:admin

——201286在嘉禾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李海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审计抽查了县林业局、县文化局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我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和物价通涨,财政增收难度大的艰难形势,全县财税部门及有关预算收支管理单位,认真贯彻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湖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县”目标,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积极培植财源、全力组织收入、调整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财税部门采取强化综合治税、创新征管手段、规范非税收入、加强争资立项等措施,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201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4658万元,为预算的128.6%,同比增长47.9%。税收收入完成49904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7.2%。二是全力惠民生,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1年,政府把保民生支出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加大了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积极支持“三农”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大力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全县民生支出达76332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72%,同比增长28.4%。三是预算支出重点突出,巩固财源基础。2011年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突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园五区”建设、企业发展、乡镇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等,进一步夯实财政发展基础,巩固财源。四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通过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通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了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审计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2011年度一般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度财政收入总计119277万元,其中:①一般预算收入35938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80353万元,③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万元,④上年结余收入1986万元财政支出总计115332万元,其中:①一般预算支出113799万元;②上解上级支出1533万元;年终结余3945万元。其中:①结转下年支出3894万元;②净结余51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2011年,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64658万元,为预算的128.6%,同比增长47.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5938万元,为预算的149.3%,同比增长67.8%;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24660万元,为预算的109.3%,同比增长28.6%;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060万元,为预算的111.9%,同比增长30%。总税收完成49904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7.2%;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1184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8.9%;非税收入完成14754万元,为预算的229.8%,同比增长158.4%。乡镇财政收入完成32741万元,同比增长46.4%
   
财政收入分征管部门完成的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29918万元,为预算的108.9%,同比增长28.4%;地税部门(不含烟叶税)完成19858万元,为预算的122%,同比增长36.3%;财政部门完成12818万元,为预算的266.7%,同比增长187.8%;烟叶税完成2064万元,为预算的121.4%,同比增长4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227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335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81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2795万元。

(三)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11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11927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593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0.13%;上级补助收入8035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9.87%:包括返还性收入4956万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6.17%;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232万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51.3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165万元,占上级补助收入的42.52%.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用于本级政府一般预算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投入到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医疗卫生、社会抚恤和社会救济、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工程建设。

(四)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

2011年县地税局组织各项收入22235.19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28%,同比增长37.94%1、地方税收合计15511.1万元,其中营业税6236.1万元、企业所得税896.9万元、个人所得税2886.6万元、资源税634.3万元、土地使用税305.5万元、城建税1280.8万元、印花税223.6万元、土地增值税548.8万元、房产税263.8万元、车船税169.8万元、烟叶税2064.8万元;2、其他收入合计6724.1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935.7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1.6万元、社会保险费18.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2.2万元、工会经费167.4万元、防洪保安基金72.2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契税3854.2万元、耕地占用税621.9万元。

    (五)政府债务的变化情况。

按照2010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要求的口径计算,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提供的“2011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变动表”显示,2011年我县政府性债务实际余额为84914.06万元,比年初的67413.86万元增加了17500.2万元,增长25.96%

    (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抽查了县文化局、县林业局等两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部门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预算批复下达及时,预算资金能及时足额拨付;基本能够执行部门预算规定,非税收入能如实缴入财政非税专户,国库集中支付局基本能够按照用款计划、用款额度支付资金,基本做到了事前审核监督,对促进各单位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预算编制、支出安排、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审计也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1、部门预算收入与完成差距大:文化局实际完成比预算增加了53.24万元,超出收入预算的33.3%;林业局实际完成比预算增加544.57万元,超出收入预算的144.3%。主要是增加大树进郴350万元,上级防护林项目100万元。2、文化局支出预算与执行有差距:一是支出项目没有完成,二是支出项目有超支现象;林业局支出预算与执行差距大,比预算增加339.2万元,为预算的38.7%3、文化局会计报表反映的财政补助收入与财政预算执行支出数不一致,少列收入13.45万元。4、行政运行成本控制管理有待加强。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239.12万元

1、税收收入未缴国库1120.48万元。非税局煤炭税费核算专户反映, 2011年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分割出来的契税收入893.48万元、增值税收入227.00万元,合计1120.48万元,年末留存在 “其他应付款”科目,于20121月缴库,未按规定及时缴库。

2、煤炭税费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1906.94万元。2011年末煤炭税费专户反映:非税局——煤炭税费分割形成的部分非税收入1203.92万元,解缴1015.48万元,未缴188.44万元;其他资源费——煤炭税费调标形成的非税收入59.66万元,解缴3.75万元,未缴55.91万元;资产资源收入——县级预留部分1204.27万元未缴;煤税清理收入——少报价调基金形成的非税收入900万元,解缴441.68万元,未缴458.32万元,合计应缴未缴国库1906.94万元。

3、金属矿产品税费应缴未缴国库517.16万元。2011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金属矿产品核算专户将收取的“税金”356.1万元、“规费收入”99.35万元、“站点征收”57.24万元、“煤税款”4.47万元,合计517.16万元,挂列在“其它应付款”中,2011年底未解缴国库,其中于2012年入库税金356.09万元。

4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651.71万元。2011年县财政非税局非税收入专账中,“应缴本级国库收入”有贷方余额651.71万元,至20111231未缴入县国库(在2012年年初已上缴国库)。

    5、国有资产占用费应缴未缴国库31.2万元。2011年县财政资产资源股收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费31.2万元,列“应缴预算款”, 2011年底未缴入县国库(20121月解缴国库)。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应缴未缴国库11.63万元。2011年度县乡财局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1.63万元,至审计日止应缴未缴县国库(20127月初已上缴国库)。

(二)应退未退再生资源增值税4408.17万元。2011年我县再生资源企业申报退税总额为7826.04万元,已经批复下达退税指标,201112月末已退税3417.87万元,年末未办理退税4408.17万元,导致虚增财政收入4408.17万元。

(三)国有土地出让金11612.47万元未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2011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0952.40万元,支出5937.09万元,其中上缴基金预算的收入为148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9472.4万元。②20119月,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原自来水公司二厂位于城关镇大坪岭25185㎡,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按1000/㎡的地价供地,土地总价款为2518.5万元,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县领导批示,该土地价款除378.43万元用于支付县自来水公司的收购补偿外,其余价款作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少计土地出让金收入2140.07万元,也少列财政支出2140.0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未缴财政专户129.29万元。

2011年财政工资发放中心代扣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54.16万元,解缴250.96万元,加上年初应缴未缴余额38.62万元,应缴未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41.82万元;代扣职工失业保险基金87.47万元,解缴80.64万元,加上年初应缴未缴余额80.64万元,应缴未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87.47万元(在20123月份已划缴医保中心)。

(五)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资金16263.51万元。

1未及时拨付预算支出1591.6万元。2011年县财政社保股社保财政专户“暂收款”科目反映:县国库拨入的有关单位的预算经费和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248.7万元,当年拨付3657.1万元,因乡镇卫生院考核资金结算在次年元月份以及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单位设备购置迟缓等原因导致当年未(及时)拨付1591.6万元。

2、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4671.91万元。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专项资金专户反映:2011年各类建设项目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配套资金拨入18901.7万元,当年拨出4229.79万元,因11-12月下达的专项资金有8450.49万元,项目资金下达迟,动工晚,进度慢,致使资金滞留,未及时拨付14671.91万元。

(六)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账务处理不当,往来款长期挂账。20111231止县乡镇财政管理局部门帐的“其他暂存款”账面结余608.71万元,其中:国库股13.34万元、非税局44.02万元、预算股117.17万元等合计570.71万元,为历年的收入挂账,上述款项多数已支付,但一直未进行清理冲账。

2、账务处理不当,错记预算结余474.42万元。2011年末县乡财局会计核算结余有差错,少记预算结余474.42万元,多记专用基金结余474.42万元。
    3、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土地开发成本和收益。县乡财局对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土地开发成本、收益和土地净收益没有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账面没有如实反映土地出让与开发的收支结果,致使土地储备开发基金等专项基金无计提依据。

4、借出款项的会计业务手续不完备。2011年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从乡财局土地出让金专户借款4304万元,只附有报告和相关领导的批示,未附有县城投公司的单位往来收据,不符合会计核算对原始凭证完整性的要求。

三、关于201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78.58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15月将上述款项按照审计要求缴入国库。

(二)关于违规将预算收入转作财政专户收入410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114月将上述款项缴入国库。

(三)关于超预算支出79.24万元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1年出台了《嘉禾县本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加强了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控超预算支出。

(四)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退还再生资源增值税7826.0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为完成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于2011年底办理了退税3417.87万元,剩余4408.17万元计划于2012年底予以全部退完。

四、审计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预算收入的管理。一是预算收入入库要及时,特别是非税收入的分解、归类、解缴、划账要及时,要严格遵守预算收入缴库的有关规定,不得滞留、延压、截留、挪用,确保预算收入的安全入库,所有预算部门收支都应当纳入预算管理。二是要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全部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正确反映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

(二)要进一步加大预算支出执行力度。一是要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减少待分配财力,增强预算的刚性,将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超预算的财政收支,政府与财政部门应及时报人大审批执行,避免年终决算集中拨付;二是要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质量,及时拨付预算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在明确规定资金拨付时限的基础上,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运转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转环节,压缩资金周转时间,加强对财政支出进度的跟踪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取得如期效果,防止资金人为滞留的现象发生;三是要推进综合预算管理,规范对基金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如对企业的优惠扶持资金的安排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其支出也应当纳入预算。

(三)要建立健全政府偿债机制,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理。要建立“借用还”与“权责利”相统一的债务管理体制、举债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债,偿债程序,政府或财政不得违规提供担保和承诺。同时要认真清理政府举债或担保债务的真实规模,进一步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正确归集偿债准备金,防范财政风险。

(四)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要强化预算的透明度,实行预算分配公开,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研究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细化部门预算,逐步建立起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与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的协调和衔接机制。进一步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切实推进预算和投资公开,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依法执行预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收入与支出的预算要科学合理,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预算批复要全面完整及时,项目内容要具体、指标口径要一致,收入、支出要分离。纳入部门预算的资金应当通过该部门进行拨付或核算,以便部门预算单位与财政对账。

(五)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水平,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会计业务指导,部门预算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单位财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加强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的对账,收支核算要完整、准确,财政与各部门预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反映要全面,报表要有分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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