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我县教育基础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县政府同意以嘉禾县教育局作为贷款主体,通过设备租赁模式,向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5年期设备租赁融资贷款3000万元用于教育基础项目建设。该融资贷款预计本息为3870万元(其中利息870万元),从资金到位起的第一个月开始按月支付,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到期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偿还。
请予审议。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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