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经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县政府同意以嘉禾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主体,通过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向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5年期信托贷款9500万元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该信托贷款预计利息总额为3590万元(从资金到位后开始计息,按季付息),从2015年开始分三年3:3:4比例归还贷款本金,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县财政预计,到期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偿还。
请予审议。
二○一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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