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资兵
各位代表: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政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嘉禾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计201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42亿元,为计划的99.34%,增长12.34%;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54亿元,为计划的93.26%,增长13.1%;完成财政总收入101166万元,为计划的112%,增长30%;一般预算收入62135万元,为计划的118%,增长3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4亿元,为计划的103.4%,增长34.45%;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1亿元,为计划的102.5%,增长18.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0元,为计划的94.84%,增长7.64%;农民人均纯收入8680元,为计划的94.69%,增长9.83%。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县人民政府紧紧抓住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钱,围绕建设“湖南城乡一体化示范县”目标,沉着应对,努力克服经济增长趋缓、实体经济生产严重不足、流动性资金短缺、价格持续低迷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加压奋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稳推进,项目建设突飞猛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基本实现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实体经济投资增速放缓,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制约比较突出;工业经济规模小,层次低,缺乏高新、龙头企业带动,市场竞争力弱;财政保障压力大。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4%,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我县实际,主要目标和措施基本可行。建议批准《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