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5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祥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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