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财政局局长李仟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县财政预算(草案),预算细化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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