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嘉禾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祥元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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