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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06 18 2015 3:59PM 作者:佚名

嘉人常函[2015]4

 

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2015528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自201210月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督促县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嘉禾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会议同时指出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综合整理形成了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研究,并在一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送办理方案(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内司工委各1份),6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办理过程中需要衔接的事项,请与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联系。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参与社会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要动员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两支队伍,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二、加强部门衔接配合,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县人民政府要抓好统筹协调工作,督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做到“无缝衔接”,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县法院、县公安局要积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依法打击违反矫正工作规定的行为;县检察院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开展;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部门间的配合,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取得支持,争得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县民政局要按照相关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好社会保障措施,切实解决特殊矫正人员的生活困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社区矫正人员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指导纳入地方再就业培训体系,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就业、技能培训等实际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抽派精干力量协助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村组是社区矫正人员的主要活动场所,村组干部与社区矫正人员接触最多,了解最清楚,也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将村组干部列入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监管教育感化社区矫正人员。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效果。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矫正的针对性;加大对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大对严管级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力度,预防和减少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拓展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内容,着力进行法律法规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提高矫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认识水平,促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加快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数据与信息资源在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之间共享;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建立日常考察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激励和警示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嘉禾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移交、接送和防脱管漏管等工作;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认真抓好嘉政办发〔20111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理顺好乡镇司法所人员的编制和管理问题;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增强司法所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保障社区矫正经费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安排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和业务需要逐年增加;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的必要开支。

五、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新方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许多新问题、新困难,县司法局要认真关注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积极探索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办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社区矫正立法提供有益参考。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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