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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4-3-20 11:13:25 作者:佚名

各乡镇人大、县人大代表小组:

为了充分调动乡镇人大及广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职积极性,依法认真做好人大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着力推动和促进嘉禾城乡一体化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人大工作中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主题,以“争创乡镇人大(县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先进单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先进单位,争当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优秀人大工作者,提出高质量代表议案与建议”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广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充分发挥和全面调动乡镇人大及广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履职热情,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共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大和县人大代表小组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深化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一活动。

二、明确乡镇人大(县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工作先进单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先进单位、县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优秀人大工作者和县人大代表优秀代表议案建议的评选条件

(一)乡镇人大(县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1、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能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工作开展情况能定期汇报,重大活动主动请示,做到既能服从党委的统一工作安排,又能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2、监督工作富有成效。能不断创新监督思路,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能围绕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执法调查、视察、评议等活动,履行好监督职能,促进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3、围绕发展服务有力。能紧扣发展主题,召开好每年一次的乡镇人大例会,组织代表审议好各项报告;按规定开好主席团会议,统筹安排好乡镇人大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为监督和促进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代表作用发挥充分。重点组织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学习教育,一次以上调研视察,一次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半年到选区进行一次向选民征求意见,半年听取一次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年内组织推介一个以上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好典型。

  5、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重视政治理论、宪法与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等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主席团成员自身素质;重视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视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重视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的宣传报道,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重视改善办公条件,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室,工作场所整洁有序,文件档案管理规范;认真执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先进单位条件:

1、全体代表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带头完成各项任务,本小组代表无违法违纪现象。

2、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富有成效。

3、活动阵地和工作制度完善,要求建好人大代表活动室,并有学习和活动计划,能按制度和计划开展活动,作好记录,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善于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台账。

4、要求年内每一名代表提出一条以上有价值的建议,走访一次以上原选区选民,为选民办一件实事,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一次视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搞一次专题调研。

5、按要求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县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条件:

1、深入宣传和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法、用法、守法,示范表率作用发挥好。

2、有较强的选民意识,能密切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能深入调查研究,反映选民的愿望和呼声,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能实事求是地向选民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

3、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政议政和管理国家事务,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主动为民代言,善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有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4、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勇于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带头人。一要积极参加城乡一体化工作,带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二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带动群众致富,切实帮助一至两户群众脱贫致富;三要敢于坚持正义,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5、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与表率作用,真正成为法律政策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为民办事的“服务员”、民事纠纷的“调解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员”、勤劳致富的“运动员”。

(四)优秀人大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和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热爱人大工作,履职富有成效。

2、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尽心尽职做好代表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搞好服务。热心为代表排忧解难,努力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3、认真钻研人大理论,熟悉人大业务,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

4、优质、高效地完成县、乡镇人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条件

1、议案、建议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议案、建议重点要突出,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清楚,要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准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3、议案、建议一事一议(案),格式规范,内容翔实,条理明晰,文字简洁。

4、议案、建议得到承办单位的重视和采纳,问题得到了解决或纳入规划逐步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应,人民群众普遍感到满意;议案、建议具有前瞻性,对今后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或指导意义。

三、扎实有效地推进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

(一)突出重点,有序开展。各乡镇人大和县人大代表小组要根据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与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围绕如何依法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如何整体推进代表工作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内容,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以书面方式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特别要将代表征求选民意见、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以及乡镇、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按要求分段逐项抓好落实。

(二)严密组织,强化指导。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以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乡镇人大为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分片联系制度,负责指导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委负责活动的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各乡镇人大和县人大代表小组组织开展较为重大的代表工作或活动,应邀请联系本乡镇人大或代表小组工作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办委负责人参加。

(三)注重落实,务求实效。为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进落实。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和典型事迹,积极引导广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不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人大要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紧抓实这项工作,及时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于年底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乡镇人大(县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先进单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先进单位,以及县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优秀人大工作者、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予以表彰和推介。各乡镇人大和县人大代表小组要认真做好总结和评比工作,及时整理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向县人大常委会推荐。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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