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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和保障并举,嘉禾县为代表发“履职补贴”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7-5-23 18:25:36 作者:黄斌

 

 “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发放的范围为嘉禾县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履职补贴按县人大代表每人每月400元、乡(镇)人大代表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4月21日,嘉禾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嘉禾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登记、考核和履职补贴发放办法(试行)》作出了上述规定。该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嘉禾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促进人大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嘉禾县的县、乡镇人大代表肩负着选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履行代表职务中,许多代表积极走访群众,反映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重大作用,为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社会责任感和履职能力不强、不到位的“挂名代表”“荣誉代表”。出现上述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代表缺乏履职监督制度的约束;代表履职缺乏必要保障,较低的履职补贴难以调动和保障更多的代表积极参与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无法保证代表执行职务的质量和效率。
为切实增强代表履职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代表真正为民代言、为民履职,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解决代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最终制定出台了县、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考核和履职补贴发放办法。该办法对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应履行哪些代表职责,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如何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如何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人大代表履职补贴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印制《人大代表履职手册》,代表对每年度的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在手册上登记,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按季度和各县、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按月进行督促检查。
办法明确,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发放的范围为嘉禾县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即未按月领取国家工资和财政固定补助的人大代表。具体名单每年分别由县、乡(镇)两级人大审核、公示后确定。同时担任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只领取县人大代表履职补贴。
该办法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后,列席会议的乡镇人大主席兴奋地说,“该办法的实施必将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履职,人大代表作用必将得到更大发挥,我们人大工作的活力和质量也必将得到更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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