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嘉委干[2013]1号文件、嘉委干[2013]3号文件、嘉委干[2013]11号文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提请决定任命:
罗江兵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菊娟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永忠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群英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提请决定免去:
李国龙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江兵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菊娟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永忠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廖晓军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附:罗江兵、张菊娟、李永忠、袁群英等同志简介(略)
201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