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要隶在2016年底以前将全省县市农信社全部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11月19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用政府优良资产置换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相关事项,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一、以土地资产置换信用联社不良贷款1.2亿元。所涉地块为金泰华城西面60.1亩土地,以及嘉金路与嘉宁路交汇处西北角43.39亩土地,共计103.49吉土地置换不良贷款。
二、以现金方式代偿涉政类不良贷款3075万元。由县财政以现金方式代偿涉政类不良贷款,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安排。
三、嘉禾县信用联社在资产确权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在土地置换过程中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费用,参照其他县市区做法,拟将县级留存部分安排用于支持信用社改革。
请予审议。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