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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禾县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5-12-4 11:42:09 作者:佚名

——2015731在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文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嘉禾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4年财政预算细化方案,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面对宏观经济换挡减速、煤炭企业关闭整合、铸锻造及冶炼行业开工严重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严征细管,科学聚财,收入规模实现稳定增长,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18亿元,为预算的112%,同比增长30%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县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林水的支出分别为3.27亿元、2.43亿元、3亿元、2.54亿元。

——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强化预算管理,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预算编制,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开展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加强财政账户管理。加强财政监管,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拖欠群众财物等专项整治行动。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县政府专题部署整改,有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0.66亿元,收回出借资金0.31亿元,促进拨付资金2.17亿元,归还被占用挪用资金0.18亿;还有3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涉及金额1.17亿元。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1.53亿元,为预算的98%,同比增长14%,支出总量19.32亿元,为预算的138%,同比增长17%;县级财政预算收入总量20.11亿元支出总量20.11亿元,结余0.0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0%,同比下降53%当年支出1.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8%,同比下降48%结转下年0.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2.17亿元,为预算的97%上年结余收入1.23亿元,收入总计3.4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2亿元,为预算的102%累计结余1.57亿元。

2014年度嘉禾县公共财政决算收支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分类

收入项目

金额

支出项目

金额

公共

财政

预算

当年收入

115343

当年支出

193166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81833

 

 

上划中央收入

27381

 

 

上划省级收入

6129

 

 

收入总量

115343 

支出总量

193166

县级

财政

预算

地方财政收入

81833

预算支出

193166

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3800

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500

上级补助收入

111966

结转下年支出

2937

其中:返还性收入

5176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200

一般性转移支付

62499

上解支出

1281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44291

 

 

上年结余

3505

本年结余

20

收入总量

201104 

支出总量

201104

政府性

基金预算

当年收入

9417

预算支出

13737

转移收入

3413

上解上级支出

86

上年结转收入

2374

结转下年支出

1381

收入总量

15204

支出总量

1520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当年收入

21695

当年支出

18230

上年结余收入

12259

累计结余

15724

收入总量

33954

 

 

与向县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2112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支出增加211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15万元(主要是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增加2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57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70万元,教育支出减少31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720万元),结转下年减少1503万元,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增加15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转移收入增加),支出增加1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267万元(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上解支出减少42万元,年终结转增加467万元

审计发现财政预算编制有待规范和完整。一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只编到了类,未按《预算法》的规定编列到项。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超预算执行。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1623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19394万元,超预算执行17771万元(其中: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12432万元;政府部门5339万元);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只有16个部门,大部分单位的政府采购未纳入预算。三是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财政部门注重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但预算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财政管理方式还不完全适应,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划缴、借用,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一)未及时足额划缴财政收入。2014年末,财政收入有8237万元未及时划缴,包括:煤炭税费征收专户留存税款和政府统筹资金收入6691万元未缴国库;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资金1290万元未缴国库;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财政专户资金220万元未缴专户;工资发放中心代扣的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基金36万元未缴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借用财政资金。国库专户借出财政资金23602万元用于九老峰等建设项目。

(三)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2014年末县财政局有关职能股室滞留未拨预算已列支的专项资金累计金额46972万元,其中2014年度164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公路局等3个县级预算单位,抽查财政拨款预算7923万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方面。县交警大队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57.77万元(包括列支公务接待费48.4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的公务接待费36.37万元,比年初预算17.18万元超预算支出31.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83.08万元,比年初预算56.61万元超预算支出26.47万元)县公路局虚开办公用品发票3万元列支车辆违章等费用。

(二)税费缴纳方面。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1万元,包括:县公路局7万元;县交通局1万元;县交警大队13万元。

(三)收费方面。违规乱收费17万元,包括:县交通局无依据收取县天垫公司经费15万元;县交警大队无依据收取县烟草公司2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我县2014年元月至20156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简政放权、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等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一些领域还存在推进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一)简政放权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滞后,截至20155月底,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0项(截至6月底止已清理规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涉企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违规收费65万元,包括:县煤炭局违规收取维简费9万元、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违规收取环境检测费32万元(属审批前置服务,直接与环保审批相关联)、县农村工作部违规收取工作经费24万元。

(三)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县主要建设项目194个,年计划投资128.6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22个,年计划投资72.7亿元;续建项目72个,年计划投资55.9亿元。20154月,我县对其中的103个重点项目进行调度,计划投资总额67.13亿元,实际完成20.03亿元,完成30%

审计共抽查14个项目(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重大水利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4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4个、污染治理项目1个、现代农业1个)。已正常完工项目1个,未完工项目1个,进展缓慢项目6个(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等),未开工项目6个(珠泉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3个项目等)。抽查的项目计划总投资9.47亿元,截至2015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0.72亿元,占8%

(四)资金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改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资金用途25839万元。一是国开行贷款12920万元转入县建筑工程公司后,通过该公司将资金转入县金融债务办,用于支付其他项目费用。二是国开行贷款12919万元转入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后,由该办转入县财政局,再由县财政局将拨付县城建中心、县公路局等单位用于和谐路、景观大道等工程支出。

2.质押财政资金9000万元用于办理承兑汇票。201412月,县财政从县国库局综合户和社会救助专户借款9000万元给嘉禾铸都发展集团公司用于该公司到华融湘江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到位。

(五)其他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纳税户未实行营改增试点。20136月至20145月,县地税局共移交“营改增”纳税户381户至县国税局,县国税局未将其中的349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占92%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土地出让金审计情况

2014年,账面反映土地出让收入21362万元,“暂存款”中应转列的收入4910万元,2014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实际为26272万元。2014上缴国库7800万元,计提3项基金(资金)3278万元,列支土地征收成本支出1633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管理方面。土地出让收入有15193万元坐支用于土地征收的相关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土地出让收支方面。一是未及时催缴土地出让收入1450万元。二是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3526万元。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4年,上级下达我县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730套,基本建成任务2795套。经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300套,基本建成任务446套,当年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47户,当年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1197万元,支出360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方面。一是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租赁补贴31万元。二是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未得到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商未按规定配建廉租住房0.52万㎡和公共租赁住房0.78万㎡,县房产局未按规定向商品房开发商收取异地配建费。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658万元。二是未及时下达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截至审计时,未及时下达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939.66万元,专项资金效益未得到发挥,国家政策目标任务不能如期实现。

(三)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情况

20132014年,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社会抚养费收入分别为2813万元、1966万元,共计4779万元(含往年度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款);县财政安排社会抚养费支出分别为2010万元、2602万元,共计4612万元。两年收支结余16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征收方面。20132014年我县社会抚养费应征收金额分别为3866万元、11120万元,实际征收当年度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金额分别为343万元、530万元,应征未征社会抚养费14113万元。

2.使用方面。一是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款项作为标准拨付有关部门经费。二是部分乡镇政府按征收金额的比例支付村组人员工作经费。三是用于计生利益导向支出低于规定的标准,2014年用于计生利益导向支出占当年征收总额的21%,低于规定的标准;四是挤占社会抚养费,用于机构运行经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津贴补贴等的社会抚养费有174万元。

(四)城镇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结余情况:收入3893万元,支出325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119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11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95万元。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结余情况:收入1129万元,支出887万元,收支结余24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征缴方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信用联社等单位少申报缴费基数1076.9万元,导致少缴医疗保险费93.69万元,稽查后巳补缴。县袁家镇政府等欠缴医疗保险费16.73万元。

2.补助资金到位方面。2011年至2014年,县财政未拨付已关闭破产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保资金229万元(财政负担部分)。

3.医疗费用结算方面。2014年,县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结算医疗费用416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173万元;县中医院243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根据县债务办提供的报表反映,2014年年初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为23.43亿元,当年举借新债32.84亿元(包括:银行贷款20.15亿元;BT项目及应付工程款12.05亿元,含续建项目和未结算项目;政府债券0.38万元等),还债11.02亿元,当年净增债务21.82亿元。年末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45.26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41.1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0.1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91亿元)。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从审计发现的问题看,有些长期存在但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也不利于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资金分散、管理“碎片化”现象还较突出,有的领域大量资金长期闲置;许多重点事项需要统筹推进,有的重点工作缺乏财力保障。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具体制度规定未及时修改完善,部分领域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迫切需要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加快推进改革,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强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将国有资本经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继续推进预算执行精细化管理,建立更加完整规范透明的预算体系。继续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切实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和预留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梳理政府资产、负债事项,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二)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专户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清理财政专户,确保应收尽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重点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强力推进绩效评价机制的执行。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和长期闲置的存量资金,要调整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预算制度,将政府偿还债务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偿债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规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以程序控制为抓手,规范专户核算范围。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确保财政资金科学安排和高效使用,严格预算执行和预算追加,依法查处和坚决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健全财政资金预算、分配和监督相分离的机制,强化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监控。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县域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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