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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4-10-20 9:56:53 作者:佚名

 

——2014612在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机关正科级纪检员  黄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在李资兵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对我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下面,我代表调查组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积极突出规划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加快城乡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1、规划编制步伐加快。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乡建设特别是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发展的加快,各级领导和部门在推进各项工作中,逐步认识到了规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县规划编制工作步入了快车道。2012年来,我县每年都投入近千万元的资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布局、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为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描绘规划蓝图。到目前,我县已编制了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坦塘工业园总体规划、县城近期和远景概念性规划等总体规划。新一版的县城总体规划,从去年开始已组织开展修改,我县实现了总规全域覆盖。与总规相配套的详细规划,包括县城新区、工业园起步区、神龙路、嘉蓝路、城南片区等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已编制,新城区公园、南岭森林公园等重要地块或项目还编制了修建性详细规划,我县建设用地的控规也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作为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细化的相关专项规划,包括城乡供水、燃气燃油、给排水、环卫、城区公交、县城绿道、人防等专项规划也都逐步完成编制。此外,全县除普满、盘江外的各乡镇的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全县各行政村的村规划已完成编制101个,其它141个村庄的规划也将争取在6月底编制完成。我县城乡规划的全面编制,为我县城乡科学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规划管理实施有序。近年来,县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认真实施规划管理。一是强化了规划队伍建设。去年,县政府将县规划办从县住建局分离,并升格成立了城乡规划局,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一年多来,县城乡规划局积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城乡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使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此外,县政府还成立了嘉禾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明确了规委会工作职责,对涉及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集体决策,提高了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一书三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县规划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定,完善了规划审批内容,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我县国有土地项目办证率达90%以上。三是加强规划执法。一方面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另一方面认真制定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工程建设和关于拆建控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了对违法违规工程建设的查处力度,仅去年来,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规建设就下发停工通知书和责令自行拆除通知书31份,立案25宗,同时还组织规划、城管、国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7次“大拆建”行动,总拆除违法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始终保持了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此外,关于农村违规建房查处工作,县政府目前正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有效减少了违法违规建设的发生。

3、规划作用日趋显现。规划是指导与调控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县编制的各项规划大部分顺利有效实施,发挥了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和前瞻效益。一是推动了县域经济产业合理布局。表现在工业布局发生了明显改变,工业逐步向“一区三园”聚集,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以现代服务业为标志的第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农业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趋势更加明显,农业走上了高效发展之路等。二是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旧城区随着背街小巷改造、城中村改造、供水和污水管网改造,中华路、晋屏大道和景观大道提质改造,九老峰景区和城区广场、游园等项目顺利实施,极大改善了人民生活环境;新城区随着多条道路及生态公园、中港世纪嘉城城市综合体等项目的全面实施,一座面积达5平方公里的生态化美丽新城初具规模。三是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我县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要求,我县以点带面,确定了荫溪、雷家等54个生态村作为城乡一体化示范村创建;以线为纽带,提质改造了桂嘉路、嘉蓝路“大十字”城乡一体化示范带;以片为带动,全面实施乡镇八个一、社区十个有项目,加速推动了镇村一体融合。此外,城乡供水、公交、垃圾处理一体化,城乡绿化清洁亮化等工程的有效实施,也有力促进了城乡共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尽管最近几年,我县加大了规划工作力度,但由于规划编制历史欠账太多,规划实施又面临现实的复杂性,我县规划实施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城乡规划编制仍不完善。一是相关规划编制仍然滞后。目前我县县城县政府区域、金泰华城区域、老县城及周边区域、九老峰周边、神农路东延周边、县域交通环线两侧等地的控制性详规,县城和许多乡镇的重点地块和主要街道的修建性详规,住宅建设、综合交通、综合管线、生态保障等多方面的专项规划都未编制。二是相关规划编制质量不高。包括县城新区的控制性规划、一些征地农户的宅基地安置规划、有关部门单位编制的专项规划等都质量不高,这些规划有的因编制时间紧,有的因资金不足,有的因未更广泛地、公开地征求公众意见,造成规划前瞻性不高,不符合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三是相关规划的编制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如我县制定的部分控制性详规,未经县政府审批;县城近期建设规划以及控制性详规未按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部分乡镇总体规划报县政府审批前,未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部分村庄规划审批前,未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等。四是全县各项规划未由县规划部门统一管理。许多规划在编制时未征求规划部门意见,有的规划评审未邀请规划部门参加,有的即使邀请了,但之后政府审批的正式规划成果未向规划部门报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也没有由规划部门统一编制和管理,这些都造成规划与规划之间衔接不足,因而时常在建设施工中发生矛盾,比如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刚埋下的水管却又因实施桂嘉路提质改造规划而被挖出来;城区许多街道、绿地也因实施相关规划多次被相关部门挖掘,反复施工,造成极大浪费,这都是规划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后果。上述在规划编制过程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影响了规划下一步的有效实施。

2、规划实施的刚性仍然不足。一是城乡规划缺乏分步实施的计划。我县虽然编制了近期建设规划,但该规划未按要求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编制。同时,我县也未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规划实施也未与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相衔接,这就造成三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冲突。二是个人建房办证率低。目前县城范围内集体土地建房大多只办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达到了70%以上。尽管20082010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明确规定,乡村个人建房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我县在最近开展规范农村建房工作之前,乡村个人建房几乎没有办理过该证。三是规划执法不够到位。据统计,县城范围内少批多建等违规建设行为达到了50%以上,而由于受暴力抗法、日常巡查监督不够、相关部门配合不到位以及其它因素影响,这些违规建设行为又有4050%未能处理到位。而农村建房我县在规划方面的执法过去基本未开展。四是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更改变动大。这其中有的是因为相关控规编制滞后,不得以改动,如原规划从金田路延伸至南岭森林公园,该路段虽然在县城总规范围内,但由于该路段周边未编制控制性详规,村民陆续建了许多新房,拆除难度大,不得已重新规划从神龙路延伸至南岭森林公园,既增加了公路里程又增加了公路造价;有的是因为规划不合理必须改动,如新城区一些主干道设计、一些功能区块的调整等;有的是因为各方面原因人为改变了规划,如老城区原规划的一些垃圾中转站、公厕、停车场以及桂嘉路两边规划的工业园用地等都改变了用途,新区一些项目在施工中项目业主擅自改动规划实施等。五是一些规划虽编制但未实施。包括一些乡镇的规划、给排水等相关专项规划等,编制后束之高阁并未很好实施。上述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规划管理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尽管我县去年成立城乡规划局,全县规划工作力量得到一定增强,但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等影响,全县规划专业人才、技术力量仍然不足,尤其镇村一级的规划人才更是缺乏,规划管理难以有效开展。同时规划部门配备的执法力量也相当薄弱,也缺乏相应的执法装备,法律赋予规划部门的监督执法权实施难度大。此外,县、乡镇两级规划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等还需进一步理顺,规划部门的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当前我县规划实施之所以存在各种各样问题,广大干部群众规划意识不强也是原因之一。因此,一要想方设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二要加大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规划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三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尊重规划、维护规划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法律意识。

2、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一要尽快编制好新一版县城总体规划。目前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刚启动,新版县城总体规划要与之紧密衔接;二要尽快编制和完善好各项详细性规划、专项规划、镇村规划,按要求编制好新一版的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计划,并且定期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规划实施情况;三要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规划要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很好地彰显嘉禾地方特色,同时要注重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四要履行好相关法定程序。规划编制以及规划的定期评估和修改,要不折不扣地依法依程序审批和备案,如县、乡(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改后,在报送审批前,要先经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县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五要建立规划定期评估机制,适时对相关规划进行修改。六要统一规划管理,要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全县各项规划实行统一管理。

3、要进一步严格规划实施。一要完善规划行政审批。规划审查要完善相关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促进规划审查的标准化、程序化。同时,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需修改要依法审批。“一书三证”的办理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从服务项目建设和人民群众角度出发,科学制定相关办理工作制度,依法快速审批,提高办证率;二要加强对规划审批后实施的跟踪监督,确保规划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强对各项建设的日常巡查,力争把违法违规建设控制在萌芽阶段;三是要健全规划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划执法的组织领导,加强规划、住建、国土、房产、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提高规划的约束力。

4、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力度,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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