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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5-7-1 17:00:43 作者:佚名

 

——2015414在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欧林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要求,我就审计报告中涉及我单位的问题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釆取了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组织整改工作,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和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相关股室确定专人负责审计整改,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和期限。三是釆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关于嘉人常函(20147号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7764.54万元”的整改情况。

1、土地出让金专户出借1208.81万元,其中: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1万元,中医院搬迁资金360万元,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百泉溪改造拆迁补偿款6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借支300万元用于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81万元,在20146月前已按程序转列支出;借付中医院整体搬迁资金360万元,待中医院旧址储备土地出让后从土地出让金中归还;出借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县财政已要求县城建投及时进行清理,并将资料归集整理经审计、财政审定后,报县长办公会研究;出借水务局600万元用于县城百泉溪改造项目,将从百泉溪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扣缴;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300万元借款,待储备土地出让后扣缴。

22012年末县财政国库管理局专户应结余资金9426.27万元,实际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除本账户资金被挪用外,还挪用其他账户专项资金16289.56万元,累计占用资金26255.83万元,资金主要被借用于项目建设。20146月份前已收回借款11435万元,剩余14820.83万元借款,通过催缴又收回10486万元,其中: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借款8861万元,退税铺底资金归还借款1500万元,珠泉镇、烟办、运管所等单位归还借款125万元,还有4334.9万元没有收回。下段继续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项目单位进快归还。

(二)关于违规设立会计账户73个的整改情况。

已撤销归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账户73个。按新会计制度规定,5个基建账户补办了手续。

(三)关于“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1、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暂付款结余13087. 3万元。其中:城建投8977.87万元用于支付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建投已对拨入城建投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疏理核对,报县政府审批后将按程序转列项目建设支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期长、不能及时结算的,暂时挂往来,待工程结算后销账。.国土局借1210.44万元用于征地补偿款和报批费用,正在按程序报批转列土地报批手续成本支出。国有土地基金专户借1400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征地、报批的前期费用,已收回土地基金专户借款1208.81万元,尾款将尽快归还。县检察院借款99万元待原购土地处置后再结算归还。县城建投公司借1100万元用于归还湖南品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待融资资金到位后归还。车头镇荫溪村300万元,待该村储备土地出让后归还。

2、县财政经建股专项资金专户借出或拨出其他单位资金7866.9万元,至201212月底止未进行结算。经建股专户借出资金7866.9万元,目前已归还6313.7万元。其中,开行贷款专户归还1585.796万元,坦塘工业园归还820万元,公路管理局归还310万元,水利局归还460万元,嘉蓝路指挥部归还986万元,湘运公司归还350万元,嘉金路建设指挥部归还800万元,桂嘉路提质改造指挥部归还500万元。其余借款1553.2万元将督促单位尽快归还。

3、借出款项长期不作清理1290.69万元。国土局已与县乡财局衔接,分类进行处理,可转列支出1064.29万元,其中684.29万元列入土地出让成本,380万元业务经费列入土地出让工作经费。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不全面。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提供的政府性债务表未反映BT建设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的整改情况。201412月,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会同审计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全部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BT建设项目及楼堂馆所等所有属于政府性债务的都按审计口径录入了债务系统,纳入了县金融与债务办登记和管理。截至20141231,全县政府性债务为43.7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9.9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1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64亿元。

三、2014年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699.  3万元,其中:县非税局煤炭税费征收专户2873.92万元,县非税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国库收入2546.56万元,应缴财政专户资金278.82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非税局20141月的4#9#12#凭证,2月的2#3#凭证,3月的2#3#号凭证,4月的3#8#等凭证已缴库。

(二)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不到位,欠缴2249.77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郴州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2249.77万元,20141月已缴800万元,还欠缴1449.77万元。下阶段,我们继续督促乡财局和国土局加大对该款项的催缴力度。

(三)关于“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2013年度代扣的职工个人失业保险基金85.28万元,应缴未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工资中心已于20147月划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四)关于“未及时退还再生资源增值税1499.63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我县有3家再生资源企业13笔退税共计1499.6276万元已批复,但仍未办理正式退税手续。主要原因是3户涉退税企业都已注销,无法办理正常退税手续。为了尽快办理退库,县财政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从国库局和税政法规股抽调专人,协助3户企业主到工商、技术监督局、国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确保了顺利退库。20148月县财政已将1499.6276万元全部退库。

(五)关于“滞拨专项资金26506.  5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农业股滞留资金3229.41万元。其中:预算拨入4772.91万元、拨出1543.5万元”。针对结余的项目资金,农业股多次到项目单位督促进度。20144月底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00万元,20144月、7月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10万元,20141月、4月、12月拨付农业科技推广资金110万元,20141月、6月、7月、9月、11月拨付退耕还林补贴1122.03万元,20141月拨付造林补贴399万元,20141月拨付生猪良种补贴88万元,20148月、12月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289万元,20148月、12月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375.68万元,201412月拨付巩固退耕还林资金73万元,20141月拨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50万元,201411月拨付水利建设基金160万元,农业股滞留的3229.4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经济建设股滞留资金15193.58万元。其中:预算拨入37177.41万元、拨出21983.83万元”。通过督促项目进度,到目前为止经建股累计拨付滞留资金10081.29万元,其中:拨付以前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资金6193万元,病险水库、四水治理等项目资金3569.29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9万元。还有5112.29万元未拨付,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拨付资金。

3、“综合计划股滞留专项资金8083.52万元。其中:2013年拨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9672.52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合计9790.52万元,2014年元月拨出1707万元,至审计日止,2013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尚有8083.52万元未拨”。综合计划股滞留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主要是项目单位未完工,资金用不出,财政已全部下达计划,项目单位可随时申请支付。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已拨付到位68万元,剩余的50万元是少年宫专项资金,因未动工,所以还未拨付。

(六)关于“借用财政专户资金8134.8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2013年列支县重点办项目资金10001.02万元,而项目资金来源为8691.17万元,该办期初无银行存款,当年占用财政专户资金1309.85万元”。20141月财政调入重点办项目资金专户2.5亿元,用于归还原占用的资金和拨付工程款。

2、“县财政局国库股财政专户资金年初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为-18599.02万元,2013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2013年占用的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已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

3、“乡财局土地出让专户年初银行存款为383. 3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为-4672.14万元,2013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5055.5万元”。因土地报批、补偿及项目建设支出大,2014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归还借用的财政专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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