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省里安排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00万元,资金必须首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教育支出中,足额保障后尚有结余的,才能用于其它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依据这一要求,县政府对资金拟定了支出安排方案(见附件)。
请予以审议。
2013年1月15日
Copyright @ 2008-2012 嘉禾县人民代表大会 版权所有 网站浏览: 湘ICP备07001200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