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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6-5-18 16:22:12 作者:罗飞雄

嘉人常函[2016]4

 

 

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201641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5年,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抓好城乡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城乡规划实施,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城乡规划实施的效果日趋明显,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乡面貌不断改善。但我县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还不够强;二是规划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大;三是规划实施的刚性不足,履行法定程序不够到位;四是规划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县今后城乡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1、县规委会的议事决策要形成常态。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县建设山水田园嘉禾、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规划引领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定期召开县规委会及其主任会议,充分发挥常态议事决策和统筹协调作用,以更长远的眼光和更广阔的思路,开展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研究,为城乡建设发展指引方向、明晰定位。

2、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务实性。着眼于完善城市功能,摸清规划底子,完善规划目录台帐,健全规划体系,建立城乡规划信息数据平台,促进各类规划的科学编制、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保障规划龙头作用的发挥。完善城区管线规划,加强整合衔接,协调推进管线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启动抓好城市设计,对建筑高度、视觉景观、立面色彩等城市设计要素进行细致表现,使县城既整体美观和谐,又独具地方特色。规划编制要注重前期可行性论证,引入先进理念和资质等级高的编制单位,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深入现场实地勘察,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制度上保障公民对规划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认同规划。

3、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规划执行刚性。规划的编制和修改,要依法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改,在上报审批前,依法先经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县城控制性详规批准后要依法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更,确需修改要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管,确保规划有效落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4、加大执法监管和查违治违力度。健全规划行政执法责任制,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常态巡查、源头监管、联合查违力度,严控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对存量违法用地建房,摸清底子,分类处置,特别是对重点区域的违法建设行为,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依法处理到位,避免久拖不决。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服务效能,坚持有堵有疏,严格区分建房性质,对村(居)民申请建设自用房,依法依规限期审批,促推规划有效落实。

5、进一步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加强规划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统筹调度使用县乡规划人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研究办理情况。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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