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县公安局《关于提请对嘉禾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郭一儒许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嘉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许可县公安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郭一儒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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